考核标准
开工率
10月底前新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发补贴
12月25日前,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各区、县(市)政府一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目标任务一经下达,就是军令状,没有打折扣的空间,必须严格落实。”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向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下达了《长沙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市领导张迎龙、刘新程、姚英杰、李克俭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里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年长沙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7314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2258套、公共租赁住房14000套;完成经适房1000套、城市棚改9900套、国有工矿棚改60套、林业棚改96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1800户,其中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户。
同时,今年的考核标准更为严格:新开工项目上半年开工率必须达到6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25日前,2011年项目结转量全部基本建成;今年新开工项目(不含高层建设项目)基本建成量达到开工量的1∕3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完成主体结构的2∕3以上;去年结转的多层建筑项目全部竣工,今年新开工的多层建筑项目竣工量达到开工量的20%以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按月或季度发放,12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去年以来,长沙市对《长沙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暂行办法》、《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建设(筹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多次讨论研究,将按照相关程序,在吸收、借鉴其他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确保在6月底出台实施。特别是将结合既有基础和工作实际,重点在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房并轨”方面进行探索,加快出台公租房建设管理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公租房建设管理“长沙模式”。
会议要求,原则上每个区、县(市)必须建成1-2个装饰齐全、配套到位的公租房样板小区;不仅要把建筑主体建好,更要把水、电、气、路等配套设施完善好。 张剑飞强调,要充分认识推动棚户区改造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重要性,把加快推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创新补贴方式作为一个重大的战略任务来抓,加大资金融通的力度。
2012年,全市将通过新建、收购、回租、改造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4000套,其中高新区2240套、芙蓉区560套、天心区700套、岳麓区700套、开福区560套、雨花区840套、望城区700套、长沙县2380套、浏阳市3500套、宁乡县1820套。
(责任编辑: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