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沿海地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提出,在严格保护耕地和沿海生态资源的前提下,沿海地区要充分挖掘未利用地资源,城镇建设要因地制宜,集约利用滩涂、盐碱地和荒草地等未利用地资源。
《规划》要求,沿海地区要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科学划定岸线利用类型,科学确定围填海规模和范围,按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分步、合理配置旅游岸线,严格保护滨海湿地等生态敏感区,恢复和培育生态涵养功能,形成良性互动的生态格局。
《规划》明确,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给予土地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向沿海转移的重大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合理控制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施财税激励政策,对沿海市、县在沿海“飞地”上开发建设的工业企业,实现税收全额分享。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