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空气质量优良333天 遭人大代表质疑

2012年04月10日 11: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严格
    中新网杭州4月10日电正在举行的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杭州市政府公布,2011年按现行标准全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优良率为91.2%。

    在当天的小组讨论中,这一数据遭到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二中校长叶翠微的质疑。

    叶翠微表示,自己每天穿行杭州市区上班,从自己切身感受和老师们的交流,觉得杭州好天气一年不会超过100天,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杭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他表示“读不懂”。叶翠微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的评价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重华表示,目前政府公布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老百姓感受相差巨大,并非地方政府弄虚作假,而是空气质量的指标体系还是沿用现行老标准,如大气中颗粒物是监测PM10而非PM2.5。杭州市2011年全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优良率为91.2%,这是按现行标准得出的结论。而近年来城市机动车数量剧增尾气排放加大,建筑工地扬尘和企业污染的违章排放情况也不容乐观,按照现行标准已经很难真实反映当地空气质量。

    2011年全国“两会”陈重华曾经建议修订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其后得到环保部的积极回应。

    今年3月,国家环保部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新国标在增加了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的同时,还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新国标自发布之日起,就已启动分步实施工作。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按照新国标,全国将有2/3的城市不达标。

    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二中校长叶翠微表示,人大代表关注空气质量这一关键指标责无旁贷,对于空气质量恶化这一城市顽症应该“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政府应该加大对于污染源的治理和整治力度,对于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民众,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加大对环保违法之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根治“顽症”。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重华告诉记者,除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目前还有不少事关民生的指标与普通民众感受相差甚远,如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她建议应该及时完善修订。(完)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