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豪当时确实拿着枪威胁我,而且不只我一个人看到了。”
4月9日下午,遭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威胁的被打者袁虞卿主动联系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要一五一十、实事求是地还原被打的经过”。
另两名被打者郭存根、周大增也先后致电记者。他们都表示,自己不存在“敲诈勒索”的情况。
4月10日上午,漯河市官方公开回应了牛豪等人殴打袁虞卿、周大增、郭存根等人的案件调查进展,称牛豪“持枪”威胁的情节属实,但牛豪供述是玩具枪,“公安部门正在对该玩具枪是否涉案进行调查”。
至此,关于这起案件中“持枪”的情节,官方已给出初步结论。
报警后,车上多出5000元
在这起纠纷中,自称《党的生活》杂志社工作人员的袁虞卿是3名被打者中与牛豪等人接触时间最长的人。
袁虞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3月27日中午,他接到郭存根的电话,说有两个朋友来漯河采访,想让他带路。那时,他不知道来者何人,也不知道要去采访何事。
“他们一共来了两个人,一个是《中国经济时报》的记者耿某,一个是‘中国报道’的朱某。”袁虞卿说,“他们开着一辆郑州牌照的黑色小汽车。”
随后,袁虞卿带着两人开车来到漯河市孙庄乡的一处在建工地(即本报4月9日报道中提到的“河畔雅墅”——记者注)。“我们在工地上也就待了不到10分钟。”袁虞卿说,“当时工地上还在盖楼。”
随后,他们3人又前往距离工地约200米的漯河市同利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因为当时听说其是“河畔雅墅”的开发商。
“耿某他们进去了,我直接上了二楼,没有和公司的人交谈。”袁虞卿说,等他下楼时,耿某他们也谈得差不多了,整个过程大约10多分钟。
随即,他们驾车离开。行驶至建设路某小区附近时,袁虞卿等人乘坐的车被一辆牌号为“豫LN9999”的黑色奥迪车拦下。“车上下来4个人,其中一个是之前在那个中介公司见过的经理刘某。”袁虞卿回忆道。
双方发生了争执,耿某和朱某遭到围攻。袁虞卿没想到会惹出麻烦,于是和其中一名寸头、微胖的男子(事后得知就是牛豪)说,他是本地人,不清楚耿某等人是来做什么的,与此事无关。牛豪在查看了袁虞卿的身份证后,没有打他。
其间,袁虞卿等人想打电话报警,但手机被抢下。但随后有过路群众报了警,双方随后被带到漯河市顺河街派出所接受调查。
“报警、出警的情况,顺河街派出所都有记录。”袁虞卿说。
在派出所,刘某向警方表示,他们公司遭到了“假记者”的敲诈勒索,但耿某出示了记者证。随后,警方开始做双方的工作,调解该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插曲——有两名自称是沙北派出所刑警队的警察来到了顺河街派出所,说要把耿某等人带走了解情况。在一番协商之后,耿某等3人被要求坐上沙北派出所的警车,他们开来的车则由刘某等人驾驶。
等到3辆车开到沙北派出所时,耿某等人查看自己的车内物品,发现驾驶座附近多出5000元。
“耿某就问我,说你知道这个事情不,这个钱是不是你拿的。我说我不知道,我没拿钱。”袁虞卿回忆道,“然后刘某等人说这5000元是我们敲诈勒索他们公司的。”
刘某一方坚称耿某等人敲诈,耿某一方坚决否认。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这笔钱被视作“开车的抽烟时人不小心掉下来的”。
但袁虞卿对此提出了疑问:“为什么在顺河街派出所调解时,会有沙北派出所的警察介入?为什么开车离开时,不是由警察开车,而是让刘某一方开车?”
他告诉记者,从沙北派出所过来的两名警察与牛豪、刘某等人之间举动来看,双方比较熟。
送人离开,再度被截
从沙北派出所离开后,已是傍晚6点。耿某向袁虞卿表示,他和朱某要先回郑州,不在漯河逗留,并让袁虞卿找人送他俩上高速公路。
“于是,我给我的朋友李某打电话,他的司机开车带他过来和我们会合。”袁虞卿说,“然后,我坐上我朋友的车。我们的车一路带着他们从漯河北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
原本以为纠纷就到此为止了,但返程中发生的事儿让袁虞卿感到情况不妙。
“我们把耿某和朱某送上高速路后,就折返往市里走。车开到北环的时候,又被他们给截下了。”袁虞卿说,“这一次,他们有4辆车,十多个人。”
袁虞卿告诉记者,第二次拦截他们的4辆车都没有挂车牌,“可能是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其中一辆,就是早先挂“豫LN9999”车牌的黑色奥迪车。
“持枪”的情节在这一刻上演。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