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没有案例可供借鉴,河北省首例天然气盗窃案将提起公诉。经过5年的调查,天然气被盗多少仍然难以认定。
2008年3月,河北省高邑县凤城天然气公司发现,公司大量天然气莫名失踪,一天最多亏损曾达到2万立方米,天然气公司经理孙荣会:
孙荣会:因为我们来一百方气应该销售一百方才对,最后我们销售的只有五十、六十方。我们就借了一个先进的设备进行管道监测,结果也没有发现问题,排除了泄漏的问题。
排除了管道泄漏的原因后,孙荣会觉得应该是有人在盗用天然气。他们测量计算所有用户的用气量,最终认定工业管道终端用户上的河北逸龙陶瓷有限公司嫌疑非常大。
孙荣会:我们就派着单位的员工,两个人一个班,天天盯着他,盯着他的时候没问题,但只要一撤人马上就丢气。
高邑警方接到天然气公司的报案后,立即对事件展开调查,河北逸龙陶瓷有限公司李某交代,有一次他拿着电子设备经过厂里的天然气计量表附近发现,计量表收到干扰,虽然在用气,但表上流量数据却不增加,并将情况报告给经理郎某,从此该厂夜间用上了“免费”天然气。案件经过调查清楚了,但是被盗天然气的数量却难以认定。天然气公司表示,他们测算出陶瓷公司累计盗窃天然气259万立方米,价值521万元。
孙荣会:我们的计算方法是我们实实在在丢失的,因为我们是三家结算。比如说我们从上游结算了一百方,我们到下游结算只有八十方,刨去其他用户、刨去居民用户以后,中间差的那二十方就差在他这了。
但究竟该如何认定,高邑警方也遇到了难题,因为天然气是一种无形物,国家及省内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究竟该怎样计算被盗天然气的数量与价值。高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赵瑞军表示,此案是河北第一例天然气盗窃案,没有案例可供借鉴。办案民警到河南安阳等有案例的地方调研,但当地也没有明确如何计算被盗天然气的数量。最终,高邑警方采用的计算方式是:盗窃天燃气数量=陶瓷公司每小时用气量平均值×盗气时间×天然气单价,得出被盗气总价值330万元。随后,高邑警方把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高邑县检察机关并不认同被盗天然气的数量以及警方的计算方式,两次对案卷退回补充侦查。高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根堂:
曹根堂:这种案件在河北省是首例,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侦查、审查、审判都非常为难,盗窃的数额决定了量刑的轻重,必须慎重地把这个计算准确点好。
曹根堂表示,按照案件管辖权的规定,涉案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案件应交由石家庄市检察院提起诉讼,最近案件有了一些新的进展,不久将被提起公诉。
曹根堂:现在市院已经答复咱们,让近期先往县法院起诉一次,然后市检察院就受理。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