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西藏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全文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西藏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全文

2012年04月18日 14:56   来源:西藏日报   

  五、以保障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坚持实施富民兴藏战略,重点办好十个方面的实事,使各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更多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一)推进安居工程。高标准做好亚东等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加快实施、保证质量,三年建成18.55万户农牧民安居房,让所有农牧民住进经济、安全、适用的房屋。五年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4.93万套,有效解决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改善农牧区条件。加快实施水、电、路、气、讯、邮政、广播电视、优美环境“八到农家”,力争到“十二五”末,解决所有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实现农牧区用电人口全覆盖,有条件的行政建制村和所有农林场、边防站点通公路,建成农村沼气20万户以上,电话入户率达到93%以上,行政建制村通邮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从根本上改变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搞好生态搬迁。结合生态保护、安居工程、小城镇建设,突出交通沿线、城镇周边等重点迁入区域,稳妥推进生态搬迁,力争五年搬迁10000户,确保搬得出、留得住、富得起。

  (四)积极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公职人员岗位、购买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增强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发挥就业援藏优势,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力争使西藏籍大学生全部实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农牧区富余劳动力每年转移就业35万人次以上,到“十二五”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左右,切实做到户户有门路、人人有活干、经常有收入。

  (五)着力稳控物价。加强市场价格预警监管,加大农副产品储备投放力度,建立价格风险调节基金,完善价格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群众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六)强化医疗保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到2013年实现每个县有标准化医院、每个乡镇有卫生院、每个行政建制村有卫生室、每个街道办事处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相应的医护人员,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七)健全社保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五保供养范围、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八)加强扶贫开发。制定专项扶贫开发规划,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牧区、地方病病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倾斜,力争到“十二五”末低收入人口占农牧区总人口的比例降至12%以下。

  (九)优先发展教育。夯实基础教育,积极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办好内地西藏班(校),全面落实免费教育“三包”政策,力争到“十二五”末,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小学入学率达到99.5%、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高中入学率达到80%以上。发展职业教育,放开职业教育市场,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力争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生比例达到4︰6。提升高等教育,加强特色学科、优势专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力争建成1-2所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十)抓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地震、泥石流、暴风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是西藏发展稳定的关键。要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巩固发展民族大团结。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力表彰对民族团结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使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自觉抵制各种狭隘民族意识,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责任感。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二)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高标准办好西藏佛学院,使之成为促进藏传佛教健康发展的阵地、培养爱国爱教人才的阵地、向全区寺庙输送高素质僧尼的阵地。实施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教育培养工程,努力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界爱国爱教人士队伍。依法管理活佛转世事务,牢牢掌握活佛转世的主动权,决不允许达赖集团插手活佛转世事务。完善藏传佛教学衔制度,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述,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重视发挥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力度。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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