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广州中院及广州市的五个基层法院对十宗欺行霸市类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33名被告人被判处七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巨额违法所得被没收。其中,有协管员多次向小贩索要少量现金被判刑。
这次集中宣判是广州开展“三打两建”(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以来,广州两级法院首次针对“欺行霸市”类刑事案件集中、大规模宣判。这十宗案件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
案例中,涉及广州市黄埔区某街道执法队四名招聘制协管员,本身工作任务包括及时劝导乱摆卖行为等,上班时,统一身着带有“大沙街城市管理督导员”红袖章的迷彩服,手持木棍。
四人在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间,多次向占道经营的部分无牌商贩索要12元、10元、5元不等的少量现金、香烟或直接在店铺拿烟后让部分商贩付款。给予好处的无牌商贩则被允许在严禁乱摆卖的地段非法占道经营,导致该地段非法占道经营十分严重。不少群众实名信访、来电向多部门反映该问题。另外,因四人的执法不公,区城管部门在履职时遭遇多次暴力抗法,数名队员受伤住院。
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身为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身为队长、副队长的罗镜添、罗建华还参与勒索,且收受下属勒索来的香烟,放任下属胡作非为,可酌情从重处罚。
黄埔区法院今日一审判处罗建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罗镜添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朱炳灿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罗锦游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