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发生意外 郑州一资产转让协定为何延迟多年 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转让发生意外 郑州一资产转让协定为何延迟多年

2012年04月23日 14:43   来源:中国商报   

    1999年,经市政府协调,郑州市工业品总公司所属的商都宾馆资产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郑州联开公司(下称联开公司)。联开公司收购商都宾馆后易名为联开宾馆。但该宾馆由于空间范围小、设施陈旧等原因,在联开公司看来是个烫手的“山芋”。

    转让过程生意外

    2002年,联开公司与郑州市工业品总公司商议,欲将该宾馆资产归还原主。但就在双方意向明了、友好协商期间,联开公司被并入到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交运集团),郑州市工业品总公司转制为民营企业郑州鸿森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鸿森实业)。交运集团与鸿森实业于2007年4月18日签订了宾馆资产转让合同,核心内容即宾馆资产由交运集团转让给鸿森实业。

    2007年11月30日,交运集团以“郑交集团政[2007]72号”文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告,报告提出宾馆经营状况较差,连年亏损,同时又占压了大量周转资金,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了极大困难。为盘活资产,公司班子经过多次慎重研究,决定将该资产转让。

    2008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交运集团的报告请求,召开了由市国资委、市商业银行、交运集团和鸿森实业参加的协调会,同意交运集团将宾馆以原价格3000万元转让给鸿森实业。会后,形成了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会纪[2008]3号”专题会议纪要。

    随后,郑州市规划局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在2008年11月28日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交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也将用地单位由交运集团变更为鸿森实业。2009年8月24日,郑州市商业银行同样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给鸿森实业发放贷款3000万元。2010年3月中旬,鸿森实业按照交运集团的要求将3000万元资金汇入市国资委指定账户。3月30日,交运集团确认3000万元到账后以“郑交集团政[2010]55号”文正式向市国资委报送资产移交请示,该请示报告里除了进一步表明宾馆资产转让的因果关系外,还写道:“本着盘活资产,争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集团公司研究,拟决定将联开宾馆资产移交市政府,按照有关程序从出让该土地的收益中,返还企业用于解决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费。”

    2010年11月29日,郑州市政府秘书长就此问题召开协调会。但就在这次会议上,交运集团推翻了其向市政府的报告内容,不同意将收益的35%以职工安置费的名义返还。会后,鸿森实业也在寻求解决办法,经反复论证,提出政府收益的35%以生产发展资金的名义返还给交运集团,在征得交运集团同意后向市政府进行汇报。2011年1月18日,市政府秘书长就此问题再次召开协调会,同意鸿森实业提出的返还办法,要求交运集团尽快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储协议,还就土地收储、挂牌出让的相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但交运集团却在会上再次推翻了之前的承诺。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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