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公众关注的湖北石首市法院原纪检组长余某杀人沉尸一案,23日在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7月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余某驾驶警车和被害人杨某到石首市绣林规划所办事后,余又开车带杨至石首市解放东路天香居酒楼东40至50米处,将车停靠在人行道上。在车内,两人因情感和债务问题发生激烈争执,余某遂将右拳朝杨某头部打了两拳,杨被打后大声呼救。
余某害怕别人发现,当即从自己驾驶座椅上拿起用毛巾包裹的耐火砖(余因腰椎尖盘突出放在车里用来顶腰)朝杨头部猛击两、三下之后,又用一根塑料绳缠住杨的脖子用力勒,直至杨(殁年50岁)死亡。2011年7月5日凌晨2时许,余将杨的尸体绑上水泥块后沉入石首市城区一个涵闸中。
经法医鉴定:死者杨某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枕部及绳索勒颈部的方式,联合作用导致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案发后,余某于2011年7月12日向石首市公安机关投案。
开庭审理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