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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小升初政策3大变化 禁止民办中学占坑招生

2012年04月27日 09:11   来源:东南网   李建芳


    政策变化2回原籍录取,两证齐全直升对口初中

    今年“小升初”另一重要变化是,户籍关系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城区,但在仓山区及晋安区的农村小学或马尾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以及户籍关系在仓山区及晋安区的农村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往年政策为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入学,今年调整为“两证”(居民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统一的学生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也是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对这一政策作了调整。

    政策变化3调整部分初招对口方案

    此外,今年福州二十五中对口招生增加了光明小学灜东社区片的学生,三十八中对口招生减少了光明小学灜东社区片的学生。

    则徐中学的对口小学名单中新增晋五小,该小学今年才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福州二十中对口小学名单中的鳝溪小学更名为晋七小;福州七中对口小学名单中的涧田小学更名为主题公园小学;教育学院二附中对口小学名单中的桂后小学更名为晋六小;秀山中学对口小学名单中的秀山小学更名为枫丹白鹭小学,取消西华小学;由于农大附小已没有毕业生,二十九中的对口小学名单中取消农大附小。

    【其他政策解读】这些特殊学生,如何升初中

    1.户籍在城区的回原籍学生户籍在福州城区,但在福州五区以外小学就读,或在仓山、晋安农村小学、马尾区就读的,若要回原籍升初中,可持两证(居民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升入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但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不安排对口福州一中初中部,而是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若两证不统一,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2.留城生户籍关系有农村或马尾,现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城区的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如需继续在城区初中借读的(称为留城生),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对口升入初中就读,对口初中学校如果生源爆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初中校就读。

    3.外来工随迁子女户籍关系在七县(市)以及福州以外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五城区升初中需提供“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三证齐全者,可按对口升入初中就读,但部分生源爆满初中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台商子女、外籍子女等台商子女按“小学对口”原则升入初中就读初中一年级,也可以选择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中学就读初中一年级。外籍子女原则上应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地址在福州总院对面),特殊情况的由暂住地县(市)区教育局安排指定初中就读。在福州市投资者的子女按引进人才子女等特殊照顾对象办理。

    5.拆迁户子女确因拆迁并在异地安置住房,户籍关系也已迁移的拆迁户,经家长提出区教育局审批后,可安排到户口所在地附近尚有余额招收新生的初中入学。因拆迁尚未安置的,由暂住地教育局根据生源状况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中学禁止“占坑班”招生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民办中学不得进行择优考试,严禁乱收费或提前收费,在学生未进行毕业考试前,民办学校不得进校宣传以及要求学生所在学校提供各种证明材料。民办中学招生必须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即“占坑班”招生。

    据悉,五区小学毕业班可向所在小学填报五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

    五区“小升初”时间表

    5月7日至14日学生填报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语班志愿

    6月2日至3日福州外国语学校了解学生语言学习能力

    6月5日福州外国语学校公示日德语班录取名单

    6月20日各区小学毕业考试

    6月22日至26日学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7月4日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语班招生

    7月5日至6日民办中学招生

    7月9日生源不足的民办中学招生

    8月3日对口中学招生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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