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阶梯电价
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是指用电价格随着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定价机制。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部署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对于增强居民节电意识,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公平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居民用电的供电成本相对较高
用户的用电电压等级、用电负荷率及同时率是影响供电成本的主要因素。
一般而言,电压等级越高,需要变压的次数越少,供电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需要变压的次数越多,供电成本越高。
用电负荷率,反映用户用电的均衡程度。连续、均衡用电成本较低,断续用电成本较高。
用电同时率越低,错峰用电可能性越大,设备占用越少,用电成本越低;同时率越高,占用资源设备越多,投入越大,成本越高。
居民用电一般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且用电负荷不均衡,不连续,主要集中在电力系统高峰时段用电,同时率高,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
居民用电部分成本由工商业补贴
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居民用电价格每千瓦时较工业用电价格高0.13元左右。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等矛盾日益突出,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
为尽量减少电价调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平均提价水平。
我省自2005年以来,电价提高7次,各类用电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166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仅提高0.04元。目前,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低于工业用电价格0.15元至0.30元。
居民生活用电低于成本部分,是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进行交叉补贴的,加重了工商业企业电费负担。
同时,在居民用电中,5%的电量消费最多家庭的用电量约占到居民用电总量的20%,10%电量消费最多家庭用电占居民用电总量32.7%,20%电量消费最多家庭用电占51%。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合理用电
从电力供应来看,我省主要电力电量依靠火电提供,受运力限制、产煤省控制外运、煤矿关停整合等因素的影响,电煤供需矛盾逐渐由原来的季节性、阶段性、小范围缺煤问题,向跨季节、常态性、大面积缺煤危机演变。目前,我省水电已开发了90%以上,核电受安全因素影响,去年国家暂停了我省的核电前期工作,我省电力增长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
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对能源需求急速增长,加上人口众多,资源消耗总量多,电力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根据湖南经济发展目标,预计“十二五”期间用电量年均增长9.4%,2015年全省用电量达1850亿千瓦时,煤炭缺口约为4500万吨。
因此,加快资源价格改革步伐,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强化节电意识,缓解电力供应在我省显得尤为迫切。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是深化电价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居民实际用电情况分析来看,2005年以来我省全社会用电年均增长9.66%,居民用电增长为16.6%,我省约2000万户居民,如果每天节约0.5千瓦时的电,每天即可节电1000万千瓦时,一年就可节约36.5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原煤200万吨。按煤炭平均含硫量1.5%计算,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万吨。如果能每天节约1至2千瓦时,节能减排效果更明显。因此,实施阶梯电价也是缓解电力供需矛盾、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
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不会上涨
对居民试行阶梯电价,相比现行单一制电价,按照用电量的多少,合理划分“基本”与“非基本”的用电需求。根据不同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一定电量免费,保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以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同时,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建立公平负担的机制。
目前,我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在研究总结国内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较多政策亮点:
一是用覆盖率的方法确定各地分档电量。
我国居民用电呈现“倒金字塔”型特点。用电较少的2/3的居民家庭仅消费了1/3的电量;用电量最多的5%的居民用户消费了20%左右的电量。
因此,居民阶梯电价在制度设计上,第一档按照80%覆盖率比例确定电量标准,电价保持稳定;第二档按照95%的覆盖率比例确定电量标准,每千瓦时提高5分钱以上;超过第二档用户电量的为第三档,每千瓦时提高0.3元。
这样,既保持了全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一致性,又兼顾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及不同用电量居民承受能力的差异。
二是照顾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由于80%的居民用户电价不作调整,用电量较多的约20%居民用户电价适当上调,确保了大多数居民用户电费支出不受影响。
三是对低收入群体设置免费电量。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设置一定度数的免费电量,体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用电的价格优惠,对少数用电较多的高收入居民家庭实施高电价,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