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坚持惠民、利民、富民、安民导向,统筹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全省人民生活得更加富裕幸福、更有体面尊严。
(一)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自力更生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以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统筹抓好六盘山区、秦巴山区、藏区三大片区和酒泉移民集中安置区、“插花”型区域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深化拓展省内外对口帮扶工作,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突出抓好基础设施改善、富民产业培育、人力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以深入实施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二)大力促进创业就业。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充分就业、公平就业和稳定就业。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建立一批创业性孵化基地和产业园,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城乡青年创业。发挥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统筹解决重点人群的就业问题。以就业需求为导向,大规模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打造具有甘肃特色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劳务品牌,提高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健全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多管齐下破解农民增收难题,充分挖掘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潜力,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完善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的政策措施,大幅度提高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进一步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物价调控监管力度,确保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统筹城乡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养老标准,实现养老制度全覆盖。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有效保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认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
(五)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把新增财力更多地用于社会事业发展,把社会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基层倾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两基”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引导高校适应地方发展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具有甘肃特色的职业教育,建设西部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加快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一体化的创新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和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重大疾病疫情防控,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积极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提高人口素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适应社会加速转型的新形势,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和专家论证制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涉及民生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两新”组织、互联网等薄弱环节和新兴领域的管理,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分析研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控制在源头、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七)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对藏区及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大省内对口帮扶力度,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宗教界爱国人士思想和队伍建设,保证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八)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依法治省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