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望很好执行很难 快递"新国标"叫好不叫座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愿望很好执行很难 快递"新国标"叫好不叫座

2012年05月02日 13:56   来源:钱江晚报   
     新国标:先验货后签收>>>

    记者调查:前台代签怎么办

    根据“新国标”,快递公司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以打开包裹,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对普通快件,收件人应当先检查外包装,如果外包装有明显破损,也可以要求开包验货,检验合格后再签收。

    此项规定明确叫停了“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令人叫好。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快递一般放到小区物业或者公司前台,而物业和公司前台都不太可能要求拆包验收。

    在体育场路某单位的一楼玻璃房内,成堆的包裹正等待主人来领取。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每天要收到成百上千个快递包裹,快递业务员都直接送到前台,然后由前台通知员工来领取。“包裹都是个人的东西,如果前台工作人员拆包验收的话,不但影响员工个人隐私,而且每个都拆包验收也不现实。”

    新国标:延误要赔偿>>>

    记者调查:即使保价,赔偿也很低

    根据“新国标”,彻底延误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同城快件为3天,省内异地和跨省快件为7天。延误的赔偿包括: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若因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视作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丢失或损毁的赔偿办法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购买保价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未购买保价的,按照邮政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不过,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发现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丢失邮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与此同时,各大快递公司对未保价快件丢失、毁损或短少的,赔偿限额为运费的3~5倍,这就意味着消费者获赔的金额被严格限定了。邮政部门:“新国标”并非强制性措施>>>

    业内推测:涨价或将有利于新国标执行

    快递业这几年飞速发展,其中的问题也陆续开始凸显,此次“新国标”的出台确实比较及时,对一些普遍的问题也给出了指导办法。不过,新国标虽然对很多问题做了规定,但在执行上并没有要求,特别是没有规定相应的配套处罚措施。

    为此,记者请教了邮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只是指导意见,并不是强制性措施。国家邮政局会逐步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来约束、督促快递企业向着指导规范的方向努力,比如将指导规范与从业许可制度挂钩。

    而说到执行,多家快递公司直言不讳,只有涨价才有利于执行。

    据了解,根据“新国标”,快递公司必须增加人力物力才有可能达到新要求,而这势必会带来成本的上升。“如果不涨价,我觉得比较难执行。”某快递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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