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15日举行,省物价局根据相关规定,公布了听证方案要点,并规定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月每户设置10度的免费电量。
据悉,此次居民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共有两套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档电量140度,电价按国家规定3年内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141-230度,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231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方案二:第一档电量160度,电价按国家规定3年内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161-290度,每度加价0.07元;第三档电量291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
省物价局规定,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月每户设置10度的免费电量。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国家发改委对海南省的居民用电平均提价水平每度2.12分调整。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方案一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通知的要求,第一档电量覆盖率为80%,第二档电量覆盖率为95%的规定制订的方案;方案二是结合海南气候特点及居民生活实际用电情况,将第一档至第三档的电量适当提高。我省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每月用电量在第一档内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不受影响,对于每月用电量超过阶梯电价方案第一档电量标准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将随用电量增加而递增。此外,由于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免费电量,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全省城乡低保、五保户大约有20万户将受益,每户每年可享受70元左右的电费补贴。
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15日在海南迎宾馆2楼国宾一厅举行。
(责任编辑:李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