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78岁的香港老人致信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对他在贵州旅游期间,在贵阳街头看到的狗粪无人清理现象感到不快,希望对此予以重视。
老人在信中说,这些年,贵阳的城市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令人欣慰。
但有一些事关城市环境卫生的细节问题,令他感到忧心。
他说,去年9月的一天,在贵阳主干道中华南路的人行道上,他看到一名遛狗的女子任狗随地拉屎,他立即上前制止。不仅狗的主人对此置之不理,两名城管队员也“一笑而过”。
他在信中写道:在香港,狗拉了屎,狗主人不理,群众见了可以直接投诉或制止他,甚至报警,狗主人很可能被罚款1500元港币,在这样的严格处罚下,香港的街道上再也看不到狗屎。他人希望贵阳能借鉴这一举措,让城市更美好。
省委书记栗战书对老人这封言辞恳切的信做了批示,并将信转到贵阳市。昨日,贵阳市文明办、城管、公安、市政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对不清理狗粪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
老人的来信(摘录)
栗书记,你好:
我是一名78岁的香港老人,酷爱旅游,尤其很爱去贵州!已去过七八次了!
贵阳市的面貌比起以前真是发生了翻天覆地大变化!
在这里,我想给您提个意见,贵阳街道上或大路边经常发现有狗屎,太多了!
去年9月一天,我在中华南路右边的人行道上,见到一个女子拉着一条狗在人行道上让狗拉屎,狗一拉完她即刻拉起狗就走了,我在后面大声喊:“你这狗拉的屎你要负责把它清理了!”连喊三次她都不理!路边过路人还以为我这老头子没事找事,也没人附和支持我!这时正好从我对面走来两个穿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我立即向他们反映了此事,但这两个城管队员也只对着我笑一笑,然后走开了!
养狗不能妨碍他人,不能妨害市容,不能不顾公共卫生!
三年前,香港政府采取了措施,狗拉了屎,狗主人不理,群众可以直接投诉,制止他,甚至报警,然后由有关部门予以严厉处罚。现在香港的公众场所、街道上,再也见不到狗屎了!希望贵阳越来越美好……
致礼!
香港一老人
2012年3月29日
■新闻延伸
规定早就有关键在落实
据了解,贵阳市从2005年正式实施《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明确养犬人应做到清除犬粪,否则将由城管或镇人民政府责令养犬人清除粪便,拒不清除的,将予以20——100元罚款。
另外,养犬人在领取《家犬免疫证》后应到公安机关及时办理养犬登记、领取犬牌,养犬人不携犬进入商场、饭店、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中大型公共汽车;不携犬践踩公共草地花圃。
有如此明细的规定,为何出现城管队员“一笑而过”的情况?城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城管队员存在业务素质差、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今后,将加强城管队员的业务学习,强化相关法规的培训,并推行内部问责制度。另外,下一步,还将通过市民举报、曝光,发动社区、乡镇等基层部门共同管理等手段,对发现的养犬人不清除狗粪行为按法规严处。
据贵阳市公安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至今,贵阳市办理的养犬登记、上犬牌户数有6000余户,但其实仍有海量养狗市民未按规定上牌,“这样一来使得全市养狗数量无法确认,管理难度加大。其实,严管重罚是一方面,维护城市环境,市民也有义务。”
记者在大十字广场看到,每到傍晚时分,广场上至少有十来条狗。一位养犬人告诉记者,这里主动清理狗粪的人并不多,“好像一般人都没有自动清理狗粪的习惯。”
“看外国电影的时候经常看到遛狗的人会随身携带塑料袋,把狗粪便包走,要是贵阳人也这样就好了。”一位市民说,希望贵阳的养犬人不要再给我们的城市抹黑。
贵阳新闻网记者陈问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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