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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在南宁举行。听证会就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征求各方意见。“阶梯”如何划定?居民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参会代表如何产生?请看记者报道。
24位参加人在听证会上发言,结合各自调查情况提出不同意见
5月7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召开的全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在南宁举行。
4位来自自治区物价局的听证人和24位参加人,围坐一起,相互交流论证。听证会还设有旁听席、记者席,旁听人员10名,新闻媒体8家。
24位参加人一一发言,对广西此次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方案发表意见并询问。绝大多数参加人都表示理解和支持实施阶梯电价,认为此举让“多用电者多付费”、鼓励节约用电,对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社会公平有重要意义。同时,大家也结合各自调查情况和实际感受,就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如何更加细致、合理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意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广西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
第一档电量为月均用电在130度以内,维持现行价格水平;第二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131—220度,提价标准为每度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超出220度部分,提价标准为每度0.30元。
另外,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电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扣除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后的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第一档阶梯基数设定和电企运营成本等,成为争论焦点
在听证会上,大家讨论交流的焦点,集中在第一档阶梯电价的基数设定等问题上。
大多数听证参加人普遍认为,第一档的基数设置偏低了。来自桂林的消费者黄水亮说:“以桂林为例,3口人的家庭基本上用电量都在130—160度,基本上都超过第一档。130度的标准,恐怕难以保证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不提高的目标。”
自治区法制办的熊瑞江也认为,“第一档的划分偏低了,达不到全国平均数。广东、海南、贵州等省份都比广西高。”
也有人认为,第一档130度的标准相对合理,应该考虑长远,不要纠缠于具体数值。
对于如何计量更科学的问题,大多数代表认为,以月为单位计量电价,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广西季节性明显,夏天比较热,用电量明显比冬季要大,电价也应按照不同季节作出调整。”来自广西百色的消费者罗汉庭说,以百色市为例,今年4月26日至28日,百色市平均气温达到38—39℃。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每月平均用电肯定超过第一档的130度。
“居民用电季节性差异很大,阶梯电价应该按年计量。”来自广西财经学院的学者张卫红和南宁市消费者的林家伟都表示,希望阶梯电价的计量方式更科学、便捷,易于操作。
还有参加人提出,阶梯电价应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家庭的不同情况。比如,一个三口之家和一个六口之家,用电量显然不可能一样。城市家庭、家里人口多的明显“吃亏”。
对于阶梯电价方案如何才能更公开透明,广西政协委员黄嘉棣说,“三档”阶梯电价的基数是如何设定出来的,是不是根据电力企业的运营成本设置的?要拿出合理可行的阶梯电价方案,首先要公开电力企业的运营成本。
南宁市消费者代表吴明智也建议,聘请中立的审计机构来审核,将电网公司的成本公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黄云忠则提议公开居民用电提价后的收入分配问题,“多收的这部分电价用到哪儿?应当做出说明。”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