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电价阶梯设计依据,月用电300度将多缴28.5元
对于三档“阶梯”的划定依据,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李伙说,听证方案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测算原则和办法,在广泛调查研究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电力供需状况、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制定的。
李伙介绍说,广西的方案有三大特点:一是保证了87%的居民用电户的用电价格不提高;二是据调查统计,2011年广西全区居民户月均生活用电量为84度,而《方案》将第一档不提价的电量由84度提高到130度,从而减轻了月用电量在84度至130度的用电户的负担;三是建立低保人员的补贴机制。
相关负责人还说,以“一户一表”居民户月用电量300度为例,按现行居民电价计算,需缴纳电费158.49元;若按照阶梯电价方式计算,基本用电量130度价格维持现行水平,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68.68元;第131—220度每度加价0.05元,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52.05元;第221—300度每度加价0.3元,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66.26元,电费合计186.99元。比现行计费方式多支出28.50元。
而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用户,由于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扣除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后的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电费支出会略有增加。
专家建议,电力企业应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同时,给用电少的居民更多实惠
那么,听证会的参加人员是如何选出来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物价局副局长程华兴介绍说,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4人,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3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人员4名,社会组织人员1名。
“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在广西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的梧州、北海、百色、桂林、南宁等5市产生,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程华兴说,消费者报名热情很高,符合条件的有100多人。
据介绍,今年3月28日,自治区物价局便在当地媒体发布公告,公告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4月20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对于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程华兴表示,“将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和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并注意与周边省份的衔接,对方案再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争取与全国同步实施。”
也有专业人士认为,阶段电价调整的关键是,在成本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广泛地征求公众意见,才能消除对电价调整的争议。但从另一方面说,电力企业也要从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不断努力,才能从自身的角度消化一部分成本压力,从而能够在实施阶梯电价的同时,给用电少的居民更多实惠。
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20多个省市公布了阶梯电价听证方案。继广西召开听证会之后,山西、北京、广东、江苏、四川、贵州等地也将陆续举行居民阶梯电价听证。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