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张某意识到事情不妙时,几个人早已不知去向。
2011年3月13日,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三人经预谋,以同样方法在河南省济源市骗取被害人杨某现金12万元。
被害人张某、杨某得到的戒指,是一些不值钱的“地摊货”。
“三部曲”
2011年3月23日,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被抓捕。
新密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孙顺章审查完整个案件后说,这个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段不算高明,他们行骗的“三部曲”是:第一步,先找一张含有当地房屋出租信息的报纸,然后按照上面信息给一些房东打电话,接着以租房为名选择作案目标。第二步,以自己是外地人为由,让被害人帮忙做“翻译”,趁机让其落入骗局。第三步,以借钱合伙做玉石生意可以赚取差价为名,设法让被害人出资。
案发后,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分别赔偿被害人2.6万元、4.4元、31万元。
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朱宏东、马海彦、任书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价值3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支持公诉机关公诉意见并依法作出判决。
孙顺章说,防骗最根本最有效的法宝就是不要贪图小利,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这样,不会被骗子的花言巧语蒙骗。
(责任编辑:李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