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升不降,电价改革初衷是变相涨价?
各地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群众质疑实行阶梯电价是“变相涨价”。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回应说,居民阶梯电价原本在设计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用电量设档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可以适当调整。
不过,记者发现,从目前各地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均为第二档、第三档单边上涨,仅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额度;各地方案也未考虑到将来一二三档用电量如何调整,电煤价格发生变化时电价如何调整,仅宁夏制订的“方案二”规定首档电价三年之内不做调整。
“实行阶梯电价本身是好事,既能促进节能减排,也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用电。”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说,“关键是方案要合理,不能把阶梯电价搞成‘变相涨价’;一定要有涨有跌,那才是正常的。”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国内居民电价比工业电价低,居民电价实质上是在享受补贴;不过,涨价也好,补贴也好,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调价机制,有关部门就应对电力成本、电价和相关补贴做详尽的规划,比如此次电价方案确定后,未来多长时间根据成本变化进行调整。
电力成本透明是赢得消费者对提价理解的关键。业内专家指出,此次各地出台的电价方案只涉及电价的阶梯变化调整,并没有涉及电价改革的核心--电力企业垄断和成本公开透明。
“实施阶梯电价后,增加的电费收入用在哪里?能不能对老百姓公开?这也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虽然现在不少发电企业是亏损的,但输配电和供电企业都处于垄断地位,利润居高不下。应尽快理顺电力体制,不能把每次上涨的成本都让发电企业或消费者来承担。”吴弘说。
胡晓登等专家认为,必须尽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打破电力行业的种种垄断。我国电力行业“发输配售”四个环节,发电已经基本市场化了,但输、配、售市场依然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不打破垄断,就难以真正核算电力成本,就难以真正消除群众对电价上涨的疑虑。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