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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公务员买房补贴调查:补贴有章可循

2012年05月21日 22:05   来源:新华网   陈梦阳
    购房补贴系专款专用  

    网上有帖子说,营口此次发放购房补贴限时、限地,而且只能在职工购房后由财政划拨给开发商,而不能发放到个人手中,有“救市”嫌疑。

    对于“限时”一说,潘鏖风作出解释:“由于财政必须事先做出预算安排,因此才规定享受补贴的人必须当年购房。若当年的预算不能全部执行,按规定是无法结转到下一年度的。”潘鏖风同时表示,如果职工现在没有能力或意愿购房,可以选择不在这一次补贴时报名,以后也还有机会。

    赵国砾则对限定在营口西市区和站前区的规定做了解释。“2005年营口市第一次发放购房补贴时,营口的市区基本上就是这两个区,享受补贴的人几乎也全部在市区内办公和居住。”赵国砾说,随着经济的发展,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等地也发展起来,确实有个别人在此次报名时提出在这些地方买房。“只要有合适的理由,我们也都批准了。今后再次发放补贴时,购房区域完全可以考虑改为营口区域内。”赵国砾说。

    此外,根据营口方面向记者出示的2000年辽宁省出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购房一次性补贴原则上不发给个人,由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购买住房时,以转帐方式支付”。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盖凌洋介绍:“当年之所以出台这个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用购房补贴帮助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得专款专用,避免发到手挪作他用。何来救市一说?”

    专家表示补贴合理合法  

    在得知网民认为营口在用纳税人的钱变相为公务员搞福利时,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书记李文越有些激动。他说:“许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停止实物分房之前已经工作了几十年,既没分到房,公积金积累也很少甚至没有,拖到现在才发放一些合乎政策的补贴,实际上已经令这些人的利益受损,更不用说那些到现在还没轮到的符合补贴政策的人”。

    据了解,由于僧多粥少,营口市这两次发放购房补贴都不得不给各单位下限额指标,并且规定了退休干部优先、劳模优先、有科研成果的优先等六个优先条件。

    营口市职业技术学院75岁的退休工程师卢文华工作了41年,但直到1997年退休时单位也没有给自己分房。按照此次规定,他可以享受到约5万元购房补贴,但以当地商品房目前约4000元的均价,也只够买12平方米。“可我就是借钱,也要买房享受这次补贴,算是对自己工作一辈子的一个心理补偿吧。”卢文华说。

    辽宁省住建厅的一位人士认为,从政策角度说,营口市此次发放购房一次性补贴完全合理合法。据介绍,辽宁省的14个地级市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都没有全部解决这一历史欠账,而是选择根据地方财力分期分批解决。此次营口的动作之所以引起网友误读,不排除与当下楼市低迷有关。对此次网络风波,营口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焕鑫则表示,网友的关注也是对营口住房改革工作的一种监督。

    营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营口市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保障性住房投入更加重视。2011年,营口市仅棚户区改造就投资64亿元,新建了2.8万套楼房,让许多百姓圆了安居梦。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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