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时应考虑家庭经济能力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在每一批志愿学校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否则视为不同意。同时,还要在“是否服从普通高中分配”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市中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择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果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能放弃择校志愿,也不能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
◆关于分配生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多了一所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分配生。在去年14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1所郑州中学。
据了解,今年郑州中学和郑州106中学转为公办性质,由于郑州106中学是美术特色学校,所以没有安排分配生计划。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具体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101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分配生比例为1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
4343名初三毕业生可获分配生资格
根据市中招办的规定,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今年,市区所有初中学校一共有4343名学生可享有分配生资格。市中招办只把分配生的名额给各所初中学校,而不指定到个人。
分数不能低于录取学校分数线50分
据了解,考生只有报考了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第一志愿报考了其中一所高中,才有分配生资格。
在录取时,市中招办先按照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以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分配生的考试分数不能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能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往年,在录取分配生时,有个别初中学校没有用完分配生的名额,空缺的计划由市中招办转录统招生。
(责任编辑:李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