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对焚烧秸秆进行处罚 综合利用则悬赏100万

2012年06月07日 11:09   来源:河南商报   宋晓珊
    郑州出台文件,不但对焚烧秸秆进行处罚,还将对秸秆综合利用进行悬赏,最高奖励100万元。

    近日,郑州市出台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其中不仅提到,要防止农作物秸秆焚烧产生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还要促使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充分利用。

    其中所说的秸秆,并不只是麦子的秸秆,还包括玉米、水稻、薯类、油料、棉花等农作物的秸秆,以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目标是不但郑州市辖区内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而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

    据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措施中,郑州市新增进入国家、河南省补贴目录的大型收割机、秸秆还田机、秸秆粉碎机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在国家补贴30%的政策基础上,市财政再增加10%~15%的补贴额度作为购机叠加补贴。

    用农作物秸秆喂养牲畜后粪便还田的,或是为青贮微贮秸秆新建青贮窖(池)的,市财政也将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对于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

    如果没发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且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县(市、区),郑州市将根据耕地面积大小,一次性对县(市)奖励80万元~100万元、区奖励30万元~50万元。

    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发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经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科技成果的,每项成果奖励1万元~5万元。

    同时,如果发现焚烧秸秆,将处以100万元~400万元罚款,禁烧秸秆做得好,但没有综合利用秸秆的按每亩耕地2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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