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 低收入家庭可减免

2012年06月12日 14:29   来源:新民晚报   梅璎迪
    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收费优惠和租金管理问题的相关意见,明确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按同地段市场价七成左右确定。南京市住建委日前也表示,租金不搞“一刀切”,在七折以下范围内根据收入等情况,实行阶梯收费。

    据南京市住建委房改与住房保障处处长蔡熹蔚介绍,南京公租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与国内其他城市公租房租金实施“一刀切”不同的是,考虑到不同人群的经济承受能力,南京的公租房租金将会实行阶梯化租金,收入不同的人群对应不同的租金。

    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上限为人均每月1700元,但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可能只有1000元,在承租同样公租房时,房管部门会考虑对其实施一定额度的减免。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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