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媒体报道“河北邢台强制货车付费安装黑匣子,不装不让过年检”,河北省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15日晚间通过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表示,不存在指定厂家强制安装的问题,但发现畅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个别工作人员为增加收入而误导车主的现象。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为何要开展安装行驶记录仪工作?
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疲劳驾驶、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从 2011年10月份起,邢台交警支队在全市推行开展了对重型货车、客车、危化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等重点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此项工作主要由以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2、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凡未按照〈方案〉要求安装GPS设备的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不予通过定期检验。”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支队设置重点车辆GPS监管平台,已监督发现疲劳驾驶、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14万起,并逐步对违法驾驶员和车主进行了短信和电话提示,教育驾驶员要遵章行驶,下一步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请介绍安装行驶记录仪的程序和相关收费标准。
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依据邢台市物价局邢价经费字[2001]39号文件批复,邢台畅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收费标准为:1、华宝牌HB-R03型汽车行驶记录仪收费标准为1700元。2、华宝牌HB-R03型GPS汽车行驶记录仪一体机收费标准为1950元。经调查该公司收取车主2310元,主要是每台车辆每年加收了120元的数据通讯费和240元的卫星地图升级费,这两项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支队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暂停加收的360元费用,待物价等有关部门批复后,按批复意见执行。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媒体报道“强制安装行驶记录仪”是否属实?
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安装行驶记录仪的目的就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不仅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了减轻车主负担、做到便民利民,支队在《关于安装行驶记录仪的通告》中明确规定:未安装行驶记录仪的车辆,可自行在任何地方安装公安部备案的GPS卫星定位和行驶记录仪,并能够接入重点车辆GPS监控平台。目前,已对邢台市交通运输集团和邢台市九龙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的465辆已安装其他厂家行驶记录仪的车辆,免费接入了重点车辆GPS监控平台。任何厂家的行驶记录仪,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能接入支队监管平台的均可安装。因此,不存在指定厂家强制安装的问题。对于畅达公司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声称必须指定安装的问题,是该公司个别工作人员为了增加收入而误导车主。为此,支队要求畅达公司立即进行调查,对工作人员虚假宣传、误导车主的,要一律进行严肃处理。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据媒体报道,有司机反映畅达公司只收费但不给安装,请问是否属实?
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经调查,尚未发现畅达公司存在只收费不安装的问题,但有偷工减时、安装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由于对安装行驶记录仪的意义和作用宣传上仍不到位,也发现一些车主在安装行驶记录仪、通过年检后,自行将行驶记录仪拆除,影响了发挥应有的监控作用。
(责任编辑: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