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沉疴
事实上,中国“打击医疗腐败”早在2006年前后就已提出。据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吉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2006年,中共中央提出治理商业贿赂的战略部署,并将医疗、教育、基建等行业作为重点治理对象。
林吉吉说,商业贿赂大多数被认为是行业“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但是医疗系统直接关系到人们生活的健康权,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这些行业腐败产生的危害极大。
“如今的医药购销制度,医院有很大的选择权,而这种选择的空间就好像是为回扣量身定做的一样。”在深圳从事医药销售代表的卢文说,“选择权注定了医院相关人员成为药商的公关目标。”卢文解释说,同样的药在全国可以找到差不多几十种,最终医院选择哪一种,基本上就靠药厂以及医药公司的公关能力,而公关对象就是医院领导和采购部门的负责人。
卢文举例说,某种药要打入医院,首先要向医院的主管领导示好,确保自己能在几十家投标企业中“脱颖而出”,进入医院的药事会讨论,为此药厂要付出1万~2万的费用。后期为确保药品进入医院,还要让相关科室主任拿到好处。例如,药剂科主任至少5000元,因其有进货量控制权;处方医生的好处绝不能忘,因为开什么药,开多开少,全在他手里;然后是药房的药剂师、统计员甚至是会计等等。
一直以来,医疗腐败被认为是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推手。反腐部门亦屡屡对其进行打击。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近年来,深圳市的医疗系统曾刮过几次反腐 “阵风”。 2009年,查办了龙岗区坪地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范某,医师王某、叶某受贿35万元人民币后帮助药品供应商的药品顺利进入医院并保证其供应量一案;2010年,查办了盐田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王某受贿36万元人民币后为药品供应商谋取利益的案件;2011年,又查办了深圳市北大医院副院长张某、体检科主任黄某、特诊科主任吴某等人受贿70余万元人民币后帮助安徽一家医疗设备公司的检测仪顺利中标的案件。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医疗腐败案件主体涉及职务层级多,不仅包括中、高级纵向领导关系,同时涉及横向业务管理,且涉案人员均为担任一定职务的实权人物,“也就是说,每个层面上只要是有一点权就有可能犯罪,大权可能大犯罪,小权可能小犯罪”。
肃贪背后
反腐风暴的另一现象同样令人扼腕,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的人员中,大多都曾是业务上的精英: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人民医院)院长张德仁在疼痛科的“微创介入治疗治病”极富开拓性,领导该院疼痛科开展了多项国内领先介入手术,将其建设成为中国南方首屈一指的疼痛诊疗中心;
深圳市横岗人民医院院长孔德奇对四肢骨折、脊柱、骨肿瘤、关节、周围神经损伤等疑难杂症诊治有丰富经验;
刘学恒是北大深圳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口腔临床教学工作20余年,担任全国口腔种植专业委员会委员、日本齿科钛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出版译著、论著各1部。
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北京大学教授李成言对此颇为感慨,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让一些医务人员甚至业务精英成为商业贿赂的“牺牲品”。
李成言认为,之所以在历年的反腐风暴中多有医疗精英落马,缘于某些体制的沉疴。“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下,医院管理行政化现象非常严重,高度集权产生了腐败的空间。而药品直接购销方式以及医院经费自筹的政策,造成的以药养医的局面,使得医疗系统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
在李成言看来,缺乏监督更是医疗系统的腐败越发难以遏制。
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看来,医疗的腐败现象说明医院的改革仍需深化,因为最重要的付费改革做的不够彻底。
顾昕坦言,新医改以来中国医保覆盖面已大幅提高,政府在医保方面的投入巨大,但仅提高医保支出水平,而公立医院效率依然低下,则医疗保障水平的改革不可持续。“当前现实是,目前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径仍然不清晰,频繁发生的医疗腐败,提醒医改仍然需要深入。
在学者看来,深圳卫生系统的大规模反腐背后,是政府推进医疗改革的决心。
据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介绍,目前深圳正在针对付费政策做出系列举措,如取消医院药品15%加价,允许患者拿处方到地方药店买药;以及将制定专科门诊单次最高限额标准。
在林吉吉看来,此次的深圳检察院的反腐行动是推进改革的前奏。她说,“医生队伍的廉政建设是医疗改革过程中很关键的一步。只有真正洁白了‘白大褂’,才可能有更好的医疗环境。”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廖新波认为,反腐的下一步,应该尝试建立科学的医生薪酬制度,因为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责任编辑: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