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郑州市召开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联席会议,通报了公车交通违法情况。因单位公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郑州市文明办决定对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等13家单位停发文明奖3个月;对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等31家单位予以警告,对郑州市建委等7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这13家停发文明奖的单位是: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管城区城东路街道办事处、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惠济区花园口镇政府、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惠济区人民检察院、郑州市航空港区管委会办公室、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郑东新区分局、登封市嵩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分公司。
郑州市文明办负责人说,这13家单位自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停发文明奖3个月,文明办将会同纪委、审计局督查停发文明奖执行情况,一经发现不落实停发通知的,将视情况撤销该单位文明单位称号。
据悉,今年以来,郑州市文明办对800多家文明单位下发了319份公务车辆违章整改通知书,约谈了40多家文明单位负责人,通过媒体曝光160余辆交通违法公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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