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商务部主管
该负责人称,一直以来,许多知名跨国企业其实借助境外的资质在境内通过其代表处买外币应收账款,但如要参与人民币保理业务必须在国内取得资质,并获得外汇管理部门认可。
事实上,沪上首家外商独资保理商——高银保理(中国)有限公司早于2007年便在浦东新区正式成立,天津则是独立商业保理公司的起源地。但上海真正成熟且具有自有资金支付能力的保理公司目前仅有两三家。
高银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由高银金融(集团)有限公司(00530.HK)投资设立,注册资金9967万美元,“高银服务的企业对象相对宽泛,中小微企业凭借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合同订单,出货后就可以获得高银提供的融资,且能拿到80%~90%比例的货款。”高银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介绍,按资金周转天数的不同,高银保理的年化收益率最低约7%,最高百分之十几,“但是由于政策限制,高银难以提高注册资本,以近1亿美元的注册资本来看,按两个月货款一次来计算,这笔资金一年周转6次,一年最多实现七八亿美元业务规模。”
高银保理人士称,目前保理行业在国内既不归属于银监会也不归属于保监会,处于较尴尬的境地。《通知》称,试点地区商务部门为商业保理行业主管部门,该部门按要求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组织评审后正式施行。
(责任编辑: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