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性别平等地方立法 倡导机会权利责任平等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深圳推性别平等地方立法 倡导机会权利责任平等

2012年07月09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深圳在大陆首推性别平等地方立法,倡导尊重生理差异基础上男女两性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机会、权利和责任的平等

  本刊记者/闵杰(发自广东深圳)

  6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顺利通过了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的三审,标志着中国大陆地区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正式出台。

  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性别平等法,而在中国大陆一直是空白,深圳在大陆首推性别平等地方立法,属于破冰之举。

  虽然在此前一稿和二稿中备受关注的女性实行弹性退休制、男性可享育婴假等“干货”最终被“拿下”,不过,对于该条例的首推者、深圳市妇联主席蔡立来说,最终通过的版本虽非此前的“理想方案”,但“仍不失其光芒”。

  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原本大家期望的、希望能解决具体问题的一些规定没有通过,但我们并不是很在意这些刚性的规定,而是希望通过此次立法,引领大家思考性别平等问题,并为解决相关社会问题提供一个视角和维度。”

  破题

  深圳市妇联从2009年就开始着手此条例的立法工作,不过,立法的最初动议,原本只是对照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深圳市的实施细则,但这样的设想很快被否决了。

  “如果只是制定实施细则,那很简单,只要根据上位法,再结合深圳实际,不会有大的突破。”深圳市妇联主席蔡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更重要的是,过去老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够,“我们在法院调研中发现,法院没有根据实施细则判过一个案例,没有用来解决一例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侵权案件。”

  2011年,深圳市妇联与深圳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的专项立法调研显示,女性在录用、薪酬福利、晋升与培训等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相同的工作,女性的报酬比男性低”“同等条件下,女性的工作机会比男性少”等现象较为普遍,“因为女性将来要生子,会增加单位的成本。”

  不过,也有人质疑立法的必要性。条例起草人之一、深圳市妇联组织联络部副部长余长秀回忆,在立法论证过程中,有人曾戏言,“每月工资都上交给老婆”,以此来说明妇女地位之高。

  “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发现,很多人认为妇女地位够高的了,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刘曙光认为,虽然跟历史相比,妇女地位已经有了明显提高,但目前存在的性别不平等是明摆的事实,“这个问题被妇女在家庭治理中地位的提高给掩盖了。”

  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孙华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由于过去偏重经济发展,很多社会事业被忽视了,其中就包括人的各项平等权,“深圳在经济上处于全国第一梯队,在社会建设领域也应该处于全国第一梯队。对性别平等进行立法,在全国来看是超前的,但对深圳来说是合适的。”

  亮点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亮点颇多,有许多突破性、创新性的规定,例如将设立性别平等促进机构,对反性别歧视、反性骚扰、反家庭暴力的规定和处罚更加细化,还将建立性别统计制度、公共政策性别分析评估制度、性别预算制度、性别审计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在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薇薇看来,此次立法的一个最大突破在于:第一个是在地方立法中,把人性的尊严写进去了。《条例》所指的性别平等,是指在尊重生理差异基础上男女两性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机会、权利和责任的平等。“在我看来,这样的内容能保留下来,真的是个奇迹,这触及到了立法最核心的根基,是会引领将来中国立法思路的。”李薇薇颇为激动。

  李薇薇认为,该条例的另一个贡献是,对“反性别歧视”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条例》借鉴和发展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对妇女歧视”的定义,清晰界定了性别歧视,不仅包括直接的性别歧视,还包括间接的性别歧视。

  “为什么低收入行业中女性多,本身就是一个间接歧视,也是一个制度性歧视,这种歧视更不容易发现。”李薇薇表示,《条例》中对性别歧视的定义、反对性别歧视处理机制的相关规定都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突破。

  而对于刘曙光来说,他更看重一些基本制度的建立,例如公共政策的性别影响评价和分析。“任何一个公共政策,要用性别视角来做评价,出台以前要做分析,出台以后要做评估,这个制度被正式确立下来了。”

  “现在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不会明确有性别歧视。但是,无性别的公共政策,忽略了男女差别,可能本身就隐藏了歧视。”刘曙光举例说,在公厕设立厕位的时候,男女按照一比一建立,好像没有性别差异,但实质上造成了性别歧视。

  刘曙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另一个无性别政策造成的歧视在于起点问题,就如跑道,外道长而内道短,起点必须不同。例如女性干部,比男性早5年退休,加上生孩子,有效职业生涯比男性至少少了6年,但女干部在提拔上的台阶和程序却与男性相同,导致事实上女干部的提拔空间严重受限。

  “深圳历史上曾出现过带有性别歧视的政策。如‘以男方为主’的分房政策,‘先调男、后调女’的人才引进政策等等。如果实行公共政策性别分析评估制度,这些问题都可以避免。”蔡立说。

(责任编辑:耿敏)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