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管理征询民意 单套房最高贷80万

2012年07月17日 09:30   来源:新华网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今起征求公众意见――

  今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深圳居民即将可使用利率不到商业贷款7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据了解,按照《规定》,深圳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个人申请单套住房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与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的则不超过80万,余下结合商业贷款。此外,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最快有望在9月底开启,首批仅开放新购住房贷款,新购二套房也可贷,后续则有望在规定实施一年内开启存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目前《规定》已经在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深圳新闻网“深圳市网络答政平台”全文公布,并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市民有关建议和意见可以直接寄送、电邮到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也可在市公积金中心的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发表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0日。

  配偶、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是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立足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重点致力于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而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能超过70年。

  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记者发现了一些人性化的规定,如“父母可以为共同申请人”。父母不仅可以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还可以为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这样就提高了可贷款的上限,因为按照规定,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为50万元,而与配偶或父母共同申请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为80万元。而如果父母不作为共同申请人,也可一年有一次机会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以此用于偿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

  深圳是在2010年12月20日才推出公积金贷款归集业务,历时不到两年,现有资金总量规模有限。而公积金贷款制度最大的优惠就是低息的公积金贷款,但它的前提是有足够的归集资金量去满足需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所以需要归集方面做相应的制度设计:为了通过贷款促进归集积极性,暂行规定中将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进行挂钩。据深圳公积金中心透露,目前深圳已归集的资金量约200多亿,但深圳职工已提取的公积金约为50―60亿元。

  第二套商品房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定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这与此前5月份网传的《规定》版本的8倍贷款额有了一定的调整。如果根据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可贷额度相对较高,那么相应的公积金贷款笔数会减少,只能满足少部分职工的购房需求。因此,从公平性的角度出发,为了能够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确定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还要满足每月还贷额度不超过申请人缴存基数50%,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差额,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50万、与共同申请人80万的最高额度等条件。

  据了解,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在可贷总额上与购买第一套房一致。不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50%,且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则不会发放公积金贷款。另外对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上述可贷额度计算的基础上可以提高10%,但不能突破50万或80万的限额。

  一年内拟定“商”转“公”方案

  此外,深圳将在《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拟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实施方案。而据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需要一年时间,是因为“商”转“公”涉及整个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的重新开发、与深圳市产权登记部门、现有银行等机构的衔接等问题。

  “深圳存量住房商业贷款至少在4000亿元以上,而公积金贷款目前的归集额仅200多亿,因此未来商转公必定面临资金压力”,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而当公积金贷款可贷资金额度不足时,公积金中心将按照轮候规则向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轮候规则另行拟定。

  此前,重庆、武汉、长沙已推出“商”转“公”的方案,而北京、上海、广州、天津也尚未推出。据悉,这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剩余可贷资金;二是实际需求情况。一些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早于或与商业贷款同时推出,所以当申请贷款时,市民就可直接用公积金贷款,所以就不会有所谓的“商”转“公”的需求。

  南方日报:深圳职工买铺、买写字楼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贷款的范围是什么?

  公积金中心:只有购买本市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住宅类)才能申请。商铺、写字楼以及惠州、东莞的商品房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方日报:广州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深圳贷款么,深圳会不会参加珠三角八城市住房公积金“互通互贷”合作协议?

  公积金中心:在贷款业务正式启动之后深圳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的互通互贷将提上议事日程。

  南方日报: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住房?

  公积金中心:算第一套房。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南方日报:《规定》提到申请人因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的,应当评估,由申请人承担评估费用。评估价为什么不参照目前深圳估价中心的评估价?

  公积金中心:二手房评估是目前商业银行的通行做法,目的是为了避免房产价格虚高,是控制贷款风险的必要手段。因此,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在业务流程设计上也参考商业银行成熟的操作方法,要求申请人对二手房进行评估。相关评估费用由评估公司收取,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估价中心目前未介入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没有开展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所以不参考此系统。

  南方日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和职工缴存基数挂钩,对于单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设置缴存基数的行为,如何维护职工权益?

  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工资构成的有关规定,缴存基数基本上等同于职工的收入。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是一个整体,通过缴存基数和可贷额度挂钩,可以督促单位和职工贯彻落实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政策。对于单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设置缴存基数的行为,可以通过投诉的形式向公积金中心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将认真查处。

  南方日报:《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的轮候规则将在什么情况下实施,有无明确具体内容?

  公积金中心:轮候规则是为了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满足不了职工贷款需求时的应急性举措,是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的一种方式。由于资金总量有限,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量巨大,为了防止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所以在《规定》中规定了轮候制度。至于轮候规则的具体内容,目前正在研究,而且会尽量避免轮候情况发生。

  南方日报:公积金贷款推出初期,能够投放多少贷款资金?

  公积金中心:根据目前公积金中心运行情况,预计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出的第一年,可以提供的贷款资金量将会达到100亿元左右。另外,资金池不是把剩余资金都贷出去,而是要留一定的准备金。一般只贷80%―90%。

  南方日报:《规定》征求意见后的程序是什么,什么时候能够实施?

  公积金中心:《贷款规定》征求意见后,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公众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本报审,力争在2012年9月底实现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上线试运行。(曲广宁 马化展)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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