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四项活动救助800名困难师生

2012年07月17日 12:04   来源:南宁晚报   吴福大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慈善总会获悉,为解决南宁市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的基层教师、中小学生、孤儿、大学新生的实际困难,南宁市慈善总会将开展2012年“慈善助苗”“烛光工程”“慈善助孤”“慈善助学”4个活动项目,共将救助800名困难师生。

    慈善助苗:救助300名贫困中小学生

    “慈善助苗”活动将救助300名拥有南宁市户籍、成绩优异的家庭贫困中小学生(含高中),该学生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因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因遭受突发性的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含残疾学生)。

    申请受助的学生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填写《2012年“慈善助苗”活动申请审批表》,持本人所在地教育部门无重复救助证明、城乡低保证、特困户证明、残疾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报所在社区(村委会)、乡镇民政办进行审查和入户调查,确定申请救助对象。经审核通过后,9月底受助对象将一次性得到1000元救助金。

    烛光工程:救助100名特困在职教师

    “烛光工程”活动将救助100名拥有南宁市户籍,在公办的小学、中学、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教、家庭经济特困的在职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教师。

    申请救助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填写《2012年“烛光工程”项目申请表》,提供本人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无重复救助证明、特困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在社区(村委会)、乡镇民政办、县区教育局进行审查和入户调查,确定救助对象。经审核通过后,对每名受助对象一次性发放救助金1500元。

    慈善助孤:救助200名残疾、患病孤儿

    为帮助南宁市部分孤儿解决生活、教育、健康等生活问题,让他们充分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慈善助孤”救助活动将救助200名拥有南宁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分散供养(寄居亲戚家抚养)的孤儿,重点救助残疾、患病孤儿。

    凡符合条件的,由孤儿监护人到辖区县、区民政局(慈善会)、开发区社会事业(务)局领取《2012年“慈善助孤”活动申请审批表》填写,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民政部门提供的孤儿证明、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救助对象经审核批准后,南宁市慈善总会将组织给每名救助对象发放1000元。

    慈善助学:救助200名大学新生

    为帮助南宁市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家庭中今年考入大学的新生解决难以支付学费的困难。“慈善助学”活动将给予200名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500元。

    “慈善助学”救助活动中,南宁市户籍,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无力支付学费的特别困难家庭中,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核准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的大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救助。

    南宁市慈善总会提醒,申请对象必须是今年没有获得政府、教育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其他组织及个人救助的。南宁市慈善总会将于审批结束后组织资金发放仪式,把救助金发放到受助者手中。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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