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各自分工,从南宁市各菜市场低价收购猪肉摊的猪油脂、淋巴、内脏、碎肉等,在出租屋内私自提炼出劣质猪油。之后,他们将这些自己都不敢吃的“地沟油”卖给一家食用油经营部。“地沟油”最终流向一些快餐店、粉店、粥店等。不过,这一利益链最终被公安机关斩断。7月15日,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批捕。
家庭作坊提炼“地沟油”
每天上午9时左右和下午4时,南宁市安吉农贸综合市场、东沟岭菜市场都会出现李安的身影。他来收购猪肉摊上的猪油脂、淋巴、内脏、碎肉等,每公斤0.3或0.35元。李安每天收得200公斤左右,就拉回到西乡塘区屯渌村的出租屋里提炼猪油。
提炼猪油的工作主要是李安及其妻子负责,两口直径约1米、深约50厘米的大铁锅,一个高约1米、深约50厘米的铁桶,再加上一些柴火,就是他们的“炼油厂”。
李安妻子用水将猪废料上的沙子和杂质冲洗掉,每次放进大锅50公斤左右,煮上两个小时左右,油就炼好了。
李安一家将炼好的油分装在25公斤包装的塑料桶里,然后送给客户。其中,一家大饲料厂的老板是将几个大铁桶长期放在他们出租屋里,他们炼好油后,就打电话通知对方,对方就派人来取。李安的儿子李裕也会帮着父母一起去送货。
李安的妹妹李梅称,有时哥嫂不在,她也会帮忙炼油。一些猪肉佬懂得他们做这行,在晚上7时左右,会陆陆继继地把猪下水装入蛇皮袋,送到这里来。她把猪下水烫上半小时左右,再放入一个烧红的锅头炸油。6月10日晚,李梅正在炸油,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的民警突然出现,李梅被逮了个现行。
销往食用油经营部
审讯时,李安和李梅均表示,他们除了把这种“地沟油”销售给饲料厂,还销往一些快餐店、粥店、粉店等。
“经你手炸出的油,你和你的家人用来作为炒菜的食用油吗?”办案人员问
“不吃,我只选好的猪肉、猪下水炒来吃。”李梅答。
“为什么不吃?”办案人员问。
“太脏。”李梅答。
李梅称,他们炼油没办任何手续,但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地方是炼油的。她已帮大哥李安在此炸油一年多,大哥每月给她1200到1500元的工钱,炸油多一些钱就多一些。平时,饲料厂老板会开车过来收货,每次一车装上五六桶,顺便把炸油剩下的猪下水渣也装走。
李安表示,他从事炼油、贩卖已经两年多。去年12月份开始,李安一家还送油给一个陆川老乡,此人名叫张成,在长堽路开有一家食用油经营部。
据李安供述,2010年的一天,他在东沟岭菜市场收购猪废料,张成夫妇见他收猪废料,便问他用来做什么。双方一聊,便达成了协议,约好李安以1.5元每公斤送货给他们。张成大约每星期会打一次电话给李安,让其送油,每次送50到100公斤。
流向部分餐饮店
张成于2008年开始做贩卖油的生意,2010年,他在燕子岭北三里租了个小仓库,到批发棕榈油、豆油的公司进货,然后分装卖给一些饭店和餐馆、粥店、大排档,以及民歌湖的一家休闲吧等。张成还卖一些调和油,所谓的调和油,是用棕榈油、豆油及花生油自己勾兑而成。自认识老乡李安后,他便开始卖些猪油。张成称,他知道这些猪油是李安从菜市收集碎肉和肥肉,自己炼出来的。他将猪油卖给了长堽路二里7号“柳螺飘香”粉店。
据张成的妻子唐芳供述,张成将买回来的用大铁桶装的油抽出来,分装进白色的25公斤装塑料油桶。只要接到客户电话,他就给客户送去。
张成曾告诉她,房间存放的一些黑油,是去一些饭店收回来的。这些油,其实是饭店用来煎炸食物,使用过多次后而变黑的油。黑油存放在家,够一定量后就转卖给收黑油的人。
唐芳表示,张成的油一般卖给了明秀秀灵路口的一家大排档、唐山路附近的一家大排档和一家快餐店,在玉洞那边的一家饭堂和长湖路上的一家酒店,也让张成送货。张成不在家时,因客户急需用油,她曾帮张成送过几次油。
此外,李安一家也直接将“地沟油”送往少数饮食店,其中李裕曾送过的就是安吉大道上的一家“梁记快餐店”。
知是“地沟油”照给食客吃
“梁记快餐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去年5月,老板隆花从梁姓南宁人手里以2.5万元价格承包而来。为了节省成本,隆花请弟弟做厨师帮手。该店里收银台上贴的一张纸,上面写有“猪油”二字,并留有手机号码。于是,她便拨打上面的号码询问猪油价钱、质量等情况。对方称,猪油是自己提炼的,可以每公斤1.6至2元的价钱给她送油。此后,她每个月就会打电话向对方要货,每月用量3桶油,约75公斤左右。到目前共13个月,她已使用了大约40桶,约1000公斤猪油,每次都是一名男子骑电单车送来。
隆花称,这猪油价钱低,泡沫多,水分多,油的底层杂质沉淀多,没有光泽,热天也总是凝固,应该不是什么好油。她承认,她用这些油做快餐,炸扣肉、炒菜,煮粉给顾客食用。
长堽路二里7号经营“柳螺飘香”粉店的老板是黎东。今年3月份时,张成来到他店里,问他要不要油,称可以便宜的价格给他供油。当时棕榈油的市场价是每公斤2.3元左右,但张成卖给他是每公斤2.15元。4月份左右,他向张成抱怨棕榈油太贵了。张成便说,有一种猪油很便宜,每公斤1.45元。于是,黎东开始向张成购买猪油。
黎东说,这猪油的颜色比他自己炼的要黑,而且放进锅用火烧热后,有一股刺鼻、辛辣的味道。一开始,他用这油来煮老友粉,但发现煮出来的粉不好吃,所以,后来他基本上用这油来做辣椒油,煮螺丝粉时就放在粉里调味。他虽然知道这油品有问题,但为了想降低经营成本,他也就买了,每一个半月向张成要两次油,一次25公斤猪油,10公斤棕榈油。
今年6月11日左右,兴宁区公安分局将涉案的李安、李梅、李裕、张成、唐芳、隆花、黎东7人全部抓获归案,所有炼油工具和劣质猪油等涉案物品被扣押。
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2010年至今,犯罪嫌疑人李安、李梅、李裕在屯渌村出租屋内私自提炼劣质猪油,卖给隆花及张成、唐芳。张成、唐芳明知是劣质猪油,仍当作食用油卖给长堽路二里“柳螺飘香”米粉店的黎东。而黎东、隆花两人明知是劣质猪油,仍以此油为原料,在店内生产食物销售给顾客食用。7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7月15日,该院批准逮捕7名犯罪嫌疑人。(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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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地沟油?
地沟油实际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通称。
地沟油可分为三类:
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
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