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广东争取最低工资标准年增13%

2012年07月24日 09:39   来源:广州日报   王鹤 通讯员张其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答复提案——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省政协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逐步达到或接近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0%以上的目标。同时,要通过支持三次分配,推动社会资源通过慈善或志愿等活动进行重新配置,并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在答复中,省人社厅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完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制度,加强工资增长指导力度,着力提高低劳动者工资增长速度。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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