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广东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去年广东有20个市515户企业及个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漏缴税款3.38亿元。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4日至26日在广州举行。
该报告指出,有6个市的地税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征收11户企业税款1.33亿元;有6个县(市、区)的地税部门未完成清算审核就征收7户企业7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不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程序;有11个市的地税部门对221个符合应清算条件的项目未即使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报告指出,抽查发现有9户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涉及金额1359.8万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