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破冰"到"破门":中国密集出台细则为民间投资"保驾护航"
中国各部门近期密集出台了42项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实施细则。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分析人士认为,这42项细则为引导民间资本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但要让政策真正实现“落地”,关键看各地各行业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备受民间资本关切的垄断行业领域,若想完成从“破冰”到“破门”之旅,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
从2005年1月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36条”),到2010年5月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中国一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此间经历了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电力、电信、铁路等垄断领域”,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的大跨越。
但是一直以来,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一些垄断行业的准入门槛依然过高,有些行业甚至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立准入标准,民营企业的生存竞争环境相较国企也不够公允。因此虽有新旧36条,中国的民间资本并未真正摆脱“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和“刚进去被挤出来的弹簧门”的双重困扰。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国务院要求各部门要出齐贯彻落实“新36条”细则。目前,已有发改委、证监会、国资委、银监会、卫生部、电监会、旅游局等各部门共出台了42个相关细则。
“这些细则涉及关系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各行各业,标志着中国在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发展障碍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必将在更高层次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改委投资所研究员张汉亚说。
观察人士发现,虽然细则在铁路、电信、金融、证券等很多此前禁止民间投资的“禁区”降低了准入门槛,但民间资本在一些垄断行业的投资空间依然有限,尤其是民营企业期待较大的能源、金融等领域,能够真正进入困难重重。
比如民营油企希望获得成品油的进出口资质,但相关部门的实施细则并未提及。此外,民营企业一直希望进入城市商业银行、钢铁、电力等行业,十几亿资金储备的行业门槛令企业望而却步。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不同行业有着与风险相匹配的不同的准入要求和对行业的基本规范,民营企业不能一味看重垄断行业的高利润,也要充分认识一些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考虑自己在技术、人员和资金储备上是否达到要求,然后再考虑进入。
同时他建议,民营资本如果要进入垄断行业,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比如多个企业出资抱团经营或者和国有资本联合搞混合所有制经营。但这只能解决资金问题,如果要在垄断行业产生更多的竞争力,还是需要民企进行更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专家普遍认为,无论是两年前的“新36条”还是最近刚刚出台的42项“新36条”实施细则,中国政府正在努力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而当下政府最迫切要做的是出台一些“立竿见影”的举措,让民间资本看到希望。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项目、监管、改革、引导四个层面落实“新36条”及其实施细则,并将组织专项督查。
会议指出,一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二要及时跟踪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可操作性。三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四要加强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企业反映的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标准和条件仍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会议表示“要抓紧研究解决”。
刘波是四川奥邦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作为一家民营药业的负责人,他最关心的是准入和公允。他告诉记者,在准入和公允性这两个方面,医药领域的民间投资依然处于明显的劣势。
“就以人才为例,现在大部分卫生人才挤破头想进入大型公立医院,我们这里虽然也能提供比较好的待遇,但无论是从行政级别上还是专业技术职称评选上,公立医院都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刘波深知,其实,很多民营企业的“玻璃门”都是体制与利益上的矛盾带来的。
赵锡军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特别是深化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来完成。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
“当许多隐蔽的利益纠葛不断暴露出来,政府必须有继续推进改革的决心,唯有改革,民营企业才能真正迎来发展的春天。”赵锡军说。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