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两点,南京市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听证会在栖霞区委党校举行,共22名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对南京市物价局公布的三个阶梯气价方案,其中支持方案三的人最多,人民网江苏视窗粗略计算,共有10人表示支持,另外,有5人支持方案二。此外,大部分代表都同意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实行联动,赞同变动幅度为8%。
A提价:大多数人同意小幅调价
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公布的南京市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听证会方案,听证要点主要有三点:提价、阶梯、联动。
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公布的听证方案,听证要点第一项内容就是提价。听证方案中指出,2005年4月以来,国家发改委上调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累计达每立方米0.31元。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到民用管道天然气成本的变动。为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与南京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矛盾、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合理比价关系的要求,同时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此次听证会提出民用管道天然气平均每立方米上调幅度控制在0.2元以内。
对此项内容,在听证会现场,大多数听证代表都表示了同意天然气价格小幅调整,消费者参加人王飞表示十分理解天然气价格调整,“从提供资料来看,成本增加,与可替换能源的价格比增大,天然气作为有效资源,利用价格杠杆调节需求有利于节能减排。”
南京市政协委员、市中医院办公室主任陈庆琳也表示,天然气供应属于公用事业,价格调整必需慎之又慎,特别当前经济增长放慢,企业经营困难,物价上涨压力增大,要避免增加群众负担,陈庆琳认为,此次听证方案,对天然气提价在0.2元以内是相对合理的。
“涨价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但是目前成本问题不得不面对,可以小幅调整,但是让低收入者不能受到伤害。”南京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张世福对天然气提价也表示理解。
B阶梯:9人赞同方案三 获最多支持
●方案一: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上涨0.15元至2.35元;30-50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提至2.55元;5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立方米涨至2.75元。此方案对低保、特困家庭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内部分暂不调整价格,先收后返;或实行一次性每户补贴50元。
根据南京市物价局测算,此方案第一阶梯的家庭平均月增加支出1.55元;第二阶梯的家庭平均月增加支出8.25元;第三阶梯的家庭平均月增加支出36.70元。
●方案二:月用气10立方米以下享受不涨价优惠;10-50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涨0.3元至2.5元。月用气超50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2.8元。
此方案第一阶梯的家庭平均月增加支出1.36元,用气量不超过10立方米的家庭没有影响;第二阶梯的家庭平均月增加支出39.40元。
●方案三:月用气15立方米以下,不涨价;15-50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涨0.4元至2.6元;月用气超50立方米部分每立方米3元。
此方案第一阶梯的家庭没有影响;第二阶梯的家庭平均月增加支出3.58元;第三阶梯的家庭平均月增加支出50.65元。
据统计,2011年南京市共有100.8万户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户,共用气16856万立方米,平均户均月用气量大约是13.94立方米。其中,有50%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低于10立方米,约71%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低于15立方米,超过92%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低于30立方米,另外还有2.5%用户的月均用气量超过50立方米。
听证会现场,共9人赞同方案三,支持者大多认为方案三中第一阶梯月用气量在15立方米以下的用户不提价,将使南京大部分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今年80岁的消费者参加人刘国璋,作为此次听证会年龄最大代表,在听证会前还在自己所住小区召开了10户家庭用气座谈会,他介绍,10户中,包含自己在内共有5户家庭赞同方案三,因为第三方案对于人口少用气量不多的家庭比较适合,他以自己的家庭为例,“我们家我和老伴两个人,老伴5点多就起来,用电烧水,能享受谷时电价优惠,也减少了用气量。”
南京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宗子玮表示方案三阶梯的设置照顾了大多数也有利于节约能源。宗子玮说,超过七成的用户月用气量低于15立方米,这意味着大多数家庭不受影响,而且根据物价局的测算,实行方案三,对增加企业收入低于方案一和二,一方面企业利润增加少,但同时也增加了收入,降低了亏损。
消费者参加人李建新表示支持方案三,根据此方案,第三阶梯超过5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3元,“月均用气量超过50立方米的家庭在全市人群中极少,他们也有能力负担价格。”
此外,据人民网江苏视窗粗略估算,有5人认同方案二,“案二中,每户每月有10立方米优惠,考虑了低收入居民的利益,相对合理,有利于接受。”消费者参加人王飞认为方案二,“简单明了,数据设置合理。”不过他建议为照顾困难家庭,方案二中每户每月10立方优惠应提高至15立方米。
C联动:多数同意幅度定为8%
此次听证会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实行联动,当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包括上调和下调),累计变动幅度达到4%和8%时,同向、同幅度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4%或8%,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联动周期为一年。
对此项内容,与三套阶梯方案相比,众多听证代表都未过多议论,不少人都是仅在4%和8%两个数字中做出选择,大部分代表都同意变动幅度为8%。
消费者参加人蒋伟斌认为,“频繁调整价格影响家庭生活,对燃气企业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定为8%合适。”
也有一部分认为联动幅度应该定为4%,消费者参加人李建新就认为,参考近些年成品油价的涨跌,涨远高于跌,“如果选8%为联动,必需要降8%才能调整,这种几率很小。”
南京市发改委基础产业处主任科员王勇也表示,联动机制定为8%,周期较长,“突然调价幅度又很高,不利于接受,不能反映价格的有升有降。”他认为未来民用天然气价格也是升的多降的少。
据悉,本次听证会后,南京市物价局将根据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网上征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并报南京市政府审批,方案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李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