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低保资金年投入增至12.6亿元 是5年前2.38倍

2012年09月04日 00:00   来源:新华网   

  天津市自2001年启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从最初为每个困难群众按月发放221元,提高到目前的520元,是前者的2.35倍。2008年至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由19.3万人增加至24.3万人,低保资金年投入也由2008年的5.3亿元增长到目前的12.6亿元,是5年前的2.38倍。

  从2008年起,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全部纳入市委、市政府增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规划,并实施城乡联动增长。城市低保标准历经5次调整,由每人每月345元提高至520元,5年增长51%;农村低保标准历经5次调整,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320元。家住河北区鸿顺里街的周宏是低保户,丧偶且身患疾病。随着近几年政策的不断调整,他们一家的低保补助水平也不断提高,除了每人每月520元的低保金,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还为他们每月发放几十元的物价补贴。春节时发过节费,每户每人1100元补助,还有饺子费每人60元……更让周宏开心的是,她的孩子初中升高中时要交学费,由于符合条件,还享受了“四助基金”中的助学补助。

  自2008年以来,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至5560元;城市特困救助标准历经5次调整,由每户每月104元提高至156元;农村特困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41元提高至96元。城乡低保资金支出由2007年的5.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2.6亿元。像周宏那样城市低保对象已增加至15.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增加至8.9万人,分别增加了1.3万人和3.7万人。“价补联动”机制覆盖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最高发放标准达每人每月105元,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未来五年,天津市民政部门将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与时俱进探索建立新型低保对象收入核算办法,同时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建立统筹各类民政对象的民计民生保障工作体系。(渤海早报)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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