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双独父母生2胎要申请 否则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2年09月11日 14:56   来源:现代快报   项凤华
    9月10日,有媒体报道宁波一对双独夫妻生二胎未事先报批被强征7万元抚养费,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记者10日从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在南京,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第二胎也要经过批准。

    日前,鼓楼区的一位妈妈咨询:“我是生第一胎,我老公和他前妻有一个孩子,可我当时并不知道要有准生证,结果生了宝宝之后去报户口时被通知要交罚款。这是为什么?”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解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不是说符合政策就可以随意生,在二胎的生育上,要严格执行生育审批制度,这个政策在江苏已推行了接近30年。”该负责人表示,现在有不少双独夫妻都想生二胎,要提醒的是,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按现行生育政策规定是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但要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育;如果没有拿准生证就把老二生出来,那么将按照孩子出生前一年度的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征收社会抚养费。记者了解到,据初步统计,去年南京大约出生了5万名宝宝,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占到总量的8.6%。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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