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加快发展民生事业 谱写和谐篇章

2012年09月11日 17:09   来源:南方网   易华辉
    民生事业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建设幸福和谐清远的重要着力点。“十二五”时期是为人民全面谋幸福的五年,围绕着“老百姓幸不幸福,人民满不满意”的评价标准,清远将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建设一个和谐、幸福的清远。

    一、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谋得福祉惠民生,国富还要民强、民享。自1988年建市以来,清远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默默无闻的粤北小城迅速崛起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发展潜力城市”、“中国最具创新力城市”。全市生产总值(GDP)从1988年的34.5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112.5亿元,进入“千亿俱乐部”。

    在学位保障上,全市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41万个,提前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在医疗投入上,2009年至2011年,争取上级资金1.12亿,市、县两级配套1.68亿,实现县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水平,每个乡镇有1所卫生院,行政村基本实现卫生站全覆盖;在住房保障方面,近5年清远新增保障性住房6463套,发放租赁补贴672户,完成了9405户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幸福安居工程示范村进展顺利;在促进就业上,清远5年新增城镇就业29.68万人,下岗再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水平比2006年提高70%,共有1.28万农民工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在“双到”扶贫上,清远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全市共投入“双到”资金10.46亿元,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421个,成功帮助23.46万人脱贫,302条省级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3万元,提前一年完成“双到”扶贫开发任务。在全省率先实施“两不具备”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完成高寒山区196条自然村的移民搬迁年度任务。

    二、促进公平彰显正义

    幸福的社会不仅让人有追求幸福的冲劲,还要给在追求幸福过程中的人们安全感。社会平安、法制公平正义是守护幸福的金色盾牌。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长伟同志在政法系统调研时指出,政法系统要坚持以人为本,完善法制建设,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作为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今年2月份以来,清远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三打”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8月20日,全市共查处“三类”案件22068宗,其中欺行霸市案件16765宗、制假售假案件4994宗、商业贿赂案件309宗。

    在统筹推进“三打”工作的同时,把为民惠民服务与“三打”成果巩固工作同步落实到位,企业和群众对“三打”的满意度越来越高。据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三打”工作满意度达99.8%,对“三打”成效显著认可评价达99.7%,对周边治安、市场经济秩序好转认可率达96.5%。

    与此同时,清远还加快了南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清远经过前一轮的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急剧转型,全市人民的基本需求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不仅要求加快转型升级,更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北部山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上指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要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率先突破,并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和核心,也是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重点和突破口。

    三、转变政风服务群众

    今年,市委书记葛长伟任组长,市长江凌等任副组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正风”行动,专项治理机关单位“庸懒散软”等不良工作作风问题。今年7月,清远市“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市直32个单位和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上班作息情况进行突击检查,16名上班迟到的工作人员被媒体点名曝光。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不良工作作风“零容忍”的态度和下大力气整治不良工作作风的决心。在今年5月举办的清远市政企沟通座谈会上,就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环保、融资、基础设施、品牌侵权等问题为企业出谋划策的同时,市长江凌还痛批有关部门敷衍塞责之风。部分企业家表示,市政府如此实实在在开会让他们耳目一新,倍受鼓舞。

    最近,市委书记葛长伟在清远市2012年新一轮领导干部大规模培训启动暨开班仪式主讲第一课《端正发展理念,践行党的宗旨》,并提出了四个需要反思的问题。市长江凌在全市处级干部培训课上强调“我们要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

    8月28日,清远市召开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位全员竞岗工作动员会,这是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激励机制,树立积极的用人导向,同时,也为治理整顿机关“庸懒散软”现象,为我市实施“桥头堡”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持续实施“幸福”政策

    建设幸福清远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是长期的、可持续的社会建设过程。清远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不断加大民生工程建设的投入,仅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在民生方面的支出达50.51亿元,增长41.22%;民生支出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4.8%,同比提高6.2个百分点。这让我们对幸福、和谐清远有了更多的期待。

    市长江凌在2012年在清远市“两会”上,向全市承诺办好新一批“十件民生实事”,其中包括“建立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继续加大扶贫力度,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完成飞来湖周边绿道、北江市区段南岸绿道建设,“在市区和各县县城选取10个肉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市新建、改造30所规范化公办幼儿园”、“健全市区公共交通体系”等,并安排5亿元资金确保落实。

    江凌表示,将全面推行“问题”管理工作模式,以解决存在问题为抓手,有效提升政府执行力,确保工作定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随着“十件民生实事”等“幸福政策”的持续实施,将有更多的民生问题得到解决。(作者单位: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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