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十周年。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介绍了中国新农合制度的发展情况。
刘谦指出,十年来,新农合除实现全面覆盖之外,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左右。2012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同时确立了较为完善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建立了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就医、即时结报的补偿办法,2011年,已有超过2/3的省(区、市)实现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2011年已有超过80%的地区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各地正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新农合服务工作,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
刘谦指出,今后一个阶段,将稳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到2015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并逐步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加强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严格基金使用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面推行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即时结报工作,逐步推行省外异地结报。
刘谦同时表示,商保机构经办服务的试点,不是新农合政策和制度的变化,只是经办方式的变化。他说,新农合的资金依然是封闭运行的,经办服务的商保机构的利益跟新农合基金是没有关系的,不是说他省下钱就变成了商保机构的利益,而是能够充分保障新农合的资金用在保护农民的健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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