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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适房上市交易差价七成上缴政府

2012年09月20日 15:11   来源:郑州晚报   胡审兵

  资产核查:多部门联手核查家庭净资产

  此次市政府通知还明确了对家庭净资产的界定和核查办法。

  根据规定,家庭净资产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等。工资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就业和劳动报酬、各种福利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得出。其中,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护理费、保健金不计入家庭净资产和家庭收入。

  经营性净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工商登记、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得出。

  财产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利息、股息与红利、保险收益、出租房屋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情况等得出。

  转移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情况,以及获得赠与、补偿、赔偿的情况等得出。

  实物财产可以通过调查房产、车辆等有较大价值实物的拥有情况等得出。

  货币财产可以通过调查存款、有价证券持有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得出。

  郑州市有明确家庭净资产核定标准,即家庭净资产上限原则上按其享受不同的保障类型对应的收入标准上限相对应的6倍家庭年收入确定。2012年,申请经适房人均家庭净资产不高于109440元,廉租房不高于68400元,公租房不高于164160元。

  按照规定,从10月1日起,房管、民政、公安、社保、地税、金融、工商、证券、公积金等部门及街道、社区等,要协作配合联合核查申请家庭净资产,为此,郑州市将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系统,系统建成之前,相关部门可采取人工方式或定期进行数据传递,各部门间可通过加密U盘、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信息核对。居民收入信息核对系统未与银行、证券等部门联网前,申请家庭需自行到银行、证券部门出具不少于半年的对账单。

  动态监管:取得资格证,半年后要重新审核

  随着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大,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分配环节如何做到公平公正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冯荣智介绍,针对这一问题,今后,郑州市在保障房资格认定的过程中,将实行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市四级联动审核。

  另外,已购、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须办理保障性住房退出手续。同时,按照要求,已购经适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家庭在住房保障网站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冯荣智还表示,保障房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监管,已取得轮候资格证的家庭,半年之后才配租、购买保障房的,要重新核查其申请材料,看家庭收入等情况有没有变化。每年年底,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还要进行年审。

  下一步,郑州市要建立住房保障网站和住房保障信息查询系统,实行保障标准、房源信息、审核结果、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的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并方便及时查询。

  凡在动态审核中发现虚报、瞒报家庭资产并已经查实的,其行为将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五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纳入住房保障。

  案例

  经适房买价25万元,卖55万元

  赚30万元,其中21万元要上缴

  比如,一套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当初购买的时候只有25万元,现在要上市交易,根据评估价,该房价达到55万元,此时要对二者差额的30万元收取70%即21万元的差价款,从而大大挤压了经济适用房倒卖的盈利空间。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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