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昨天(25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
根据草案修改稿,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鼓励企业优化货物进出口贸易结构,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有关部门要依法规范和扶持建设具有集聚效应和交易规模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市商务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企业等编制发布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领域的价格指数、景气指数和风险指数。
市商务、规划国土、旅游等部门应当统筹发展中心城区商业、新城和郊区商业、社区商业,重点建设地标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促进大众消费和高端消费共同发展。市政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探索实施离境退税政策,选点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店。(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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