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营改增试点已经全面展开,税务部门已完成试点范围企业税收征管资料移交。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仍有一些企业尤其是部分中小型科技企业对于营改增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涉及哪些范围不是很明晰,也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对此,记者与市财政和税务部门联系,具体说明“1+6”应税服务范围,以便这些企业及时调整经营方向,提前做好会计核算,避免税收转制失误。
营改增中所涉及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该行业界定起来比较好理解。而营改增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则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技术服务则包括技术转让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本市的融资租赁业走在全国最前列,关于有形动产租赁也因此成为备受关注的试点行业。它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则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均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另悉,市国税局已组织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内企业,应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凡按季度申报营业税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即2012年10月、11月应纳税款,于2013年1月向地税机关申报。2012年12月1日前新开办涉及营改增的地税独管纳税人,自10月1日起,可直接办理国税局、地税局双方印章税务登记证。营改增纳税人凡持有地税局单独印章税务登记证的,应在2012年11月30日前由国税局换发盖有国税局、地税局双方印章的税务登记证。对营改增后不再需用地税发票的纳税人,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发票缴销。(记者岳付玉通讯员曲明刘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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