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200余残疾人上缴非法营运车辆获数千元补偿款

2012年10月15日 08:56   来源:西安晚报   魏鑫

近日,交警为领车人调试新车。

  昨日,宝鸡市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200余名残疾人上缴了非法营运车辆。与以往不同,他们没有被罚款,还分别领到了数千元补偿款、奖金和新的代步电动车。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金台区市民中心的清理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专项行动车辆置换点。现场井然有序,一面是过去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在持证排队;另一面,交警队工作人员对其车辆进行折旧评估。现年50多岁的张阿丽当场领到了2890元的车辆补偿款、500元奖励金和一辆崭新的残疾人代步电动车。

  近两三年来,宝鸡市市区无牌无证车辆、尤其是残疾人代步车辆参与非法营运的现象愈演愈烈,更有一些非残疾人私自改装车辆,以残疾人的名义在市区进行非法营运。据统计,市区以残疾人为主的非法三轮营运车有400辆之多。

  记者了解到,本次宝鸡市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将严格按照区分对象、照顾特困、优惠残疾的原则分步进行实施。不但对残疾人的安置政策很优厚,对于其中有劳动能力的,政府还将安排公益岗位,并确保其月收入不低于市区91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符合标准的残疾人还能享受低保和保障性住房政策。

  据悉,10月13日前,主动上缴非法营运车辆的都可获得一定奖励,从10月15日起,交警、执法、残联及有关部门将联合上路查处。11月1日后,被查扣车辆将不给任何补贴,并按照规定属于报废车辆的坚决报废,有关部门还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标准对车主或驾驶员进行高限处罚。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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