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40元

2012年10月16日 09:59   来源:每日新报   
    为了让孤儿健康成长,天津市采取多元化保障措施,维护孤儿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昨天(15日),天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负责人赵金亮介绍:全市现有孤儿总数为1097人,无论是社会散居的孤儿,还是儿童福利机构中集中供养的孤儿,从今年1月开始,最低养育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440元,均已发放到位。

    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天津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在全市现有的1097名孤儿中,社会散居孤儿(生活在亲属家庭中的孤儿)人数为381人,集中供养孤儿(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人数为716人。天津市以维护孤儿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为宗旨,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壮有所用的目标,对孤儿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做了明确保障规定;同时将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今年初,天津市在民政部规定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基础上,统一提高至1440元每人每月。天津市还要依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天津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同时还规定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仍随城乡低保标准上调而调整,即还按照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200%核定,并享受低保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儿童福利院增设功能设施

    为进一步改善集中供养孤儿的抚育环境,天津市在儿童福利院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床位设置150张的原址附近,选址建儿童福利院分院。昨天,记者获悉,分院增添了符合儿童特点和身心需要的图书室、学习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还依据在院孩子残疾状况严重、残疾种类复杂、残疾比例高的现状,配备了康复训练室、特殊教育室、语训室、感统教育室、水疗室等功能设施。这些设施不仅改善了院内孤残孩子的学习、生活、医疗、康复和教育环境,还推动了天津市儿童福利机构由单纯养育型向科学养育、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等多功能型抚育模式方向发展。(记者李海燕任悦通讯员杜娟)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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