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22日下午通过《实施方案》,计划年内共安排3400万人民币财政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根据《实施方案》,广州市政府年内将安排2400万资金推动7个区(县级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主要用各区(县)垃圾收运设施采购等启动资金;此外,市财政将再安排1000万资金推动农村“清洁百日行动”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广州市城管委副书记黄小晶表示,计划到2014年底,广州市各区、县级市自然村(经济社)将基本建成或形成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和收运方式,实现农村垃圾标准化规范化清运处理体系覆盖面100%。
据了解,目前,广州除131个纳入城区管理的街道,还有35个镇,1153个行政村、6268个自然村,农村人口达265万人,覆盖5个行政区、2个县级市,地广人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存在标准不高、设施不全、投入不足、技术含量低等问题。此次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能力,将极大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有效缓解广州“垃圾围城”困境。
黄小晶称,实施方案提出四个发展目标:设备配套方面,2012年底,每个自然村(经济社)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实现“一村一点”;2013年底实现“一镇一站”(垃圾转运站);2014年底达到一区(县)一场(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其次,2013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100%。201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四分法”:可回收垃圾、厨余(含易腐有机等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回收网络。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