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是一种珍贵的有机宝石。新华社图
琥珀“化装”成松香走私入境,涉案值8亿元,偷逃税1.2亿元
我国内地最大琥珀走私案昨深圳开庭
22日,我国内地最大的琥珀走私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涉案价值高达8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高达1.2亿元人民币,检方表示该案无论走私案值还是偷逃税款,都堪称“内地最大的走私琥珀案件”。
据检方指控,被告公司将合计232吨的天然琥珀原料“化装”成“松香”进口入境,以第一次走私日期2006年11月为评估基准日的话,琥珀材料的最低价格也达到4000元人民币/千克,而化装成“松香”进口时,其申报单价仅为1美元/千克。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琥珀“化装”成松香闯关
2011年4月19日,深圳市昌诘工艺品有限公司向深圳机场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松香”,海关在取样送检后发现蹊跷,这些“松香”竟是天然琥珀!
海关随即调取了昌诘公司的历史进口资料,发现该公司经常进口“松香”。经过初步调查,海关对该公司进行了查缉,现场查获涉案琥珀原料500余公斤。
海关进一步侦查查明,昌诘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通过货运渠道或快件渠道,采取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方式,累计进口琥珀原料232吨,价值8.28亿元,涉嫌偷逃税款1.2亿元。
2012年1月13日,海关将该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方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昌诘公司、豪欣公司以及两间公司的负责人杨文治等一共4人提起公诉。
琥珀和松香两者外观相似,化学成分类似,常人很难区分。琥珀是一种珍贵的有机宝石,被誉为“最轻的珠宝”,具有极高的观赏性和药用价值,近几年来,琥珀开始在国内流行,价格节节攀升。
而松香是从松树的含油树脂蒸去了挥发的松节油后的透明固体物质。
据介绍,琥珀的关税是3%,而松香的关税在2011年以前是8%,之后调整为10%,由于琥珀价格是松香价格的几十倍乃至几百倍,把琥珀伪报为高税率的松香后,走私分子依然可以获得巨大的非法利益。
指控:
根据检方的指控,被告单位深圳市昌诘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诘公司”)系由被告人杨文治实际控制的琥珀工艺品加工公司,其公司加工原料均为进口琥珀,因昌诘公司本身无进口权限,所以委托其他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进口琥珀原料。检方对昌诘公司的三起走私行为进行了指控。
1.
2006年11月至2008年6月,昌诘公司负责人杨文治联系通过福州嘉力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从福州海关申报进口琥珀原料,总净重共计197吨。在向海关申报单价时,昌诘公司将琥珀单价低报为1美元/千克。据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金银珠宝首饰鉴定评估报告显示,以2006年11月24日为评估基准日,这些材料当时的国内市场单价最低应该在4000元人民币/千克左右,经海关计核,该批天然琥珀原料合计偷逃税款人民币9454万元。
2.
2010年12月,昌诘公司副总经理被告人刘亚云与深圳豪欣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邱福建商定,由该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帮助昌诘公司进口琥珀原料21444千克,将天然琥珀原料伪成“松香”,并且低保原料价格向海关申报进口,偷逃税款合计1398万元。
3.
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间,昌诘公司以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申报的手法通过几家物流公司走私了天然琥珀原料14969千克,合计偷逃税款人民币1226万元。
辩解:
总经理一口咬定进口的是“松香”
两家被告公司及第一被告杨文治均当庭表示认罪。昌诘公司的法人代表出庭应诉。这名中年男子是深圳宝安区松岗街道人,他几乎听不懂普通话,称自己是经朋友介绍做了该公司的法人的,对公司所有情况均不了解。
昌诘公司总经理被告人杨文治在庭上一口“咬定”,自己进口的就是松香,不是天然琥珀原料。他辩解说,琥珀跟松香的化学成分是一致的,两者仅仅是年份不同,他甚至直言自己是造假的,是将松香制成琥珀出售赚取利润。
检察官质问杨文治,假设如其所言这些真的是“松香”,那么松香在国内也有很多地方出产,价格也更加低廉,为什么要从这么遥远的波兰、立陶宛等地进口“松香”?对此,杨文治的回答是,国外进口的松香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方便进行加工成为假琥珀。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