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补助资金2568万元,为全省10万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越冬。目前,取暖救助金正陆续发放中,将于10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取暖救助金的发放标准为:“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每户600元,“一般对象”(除三无对象之外的城市低保救助对象)每户350元。西宁市四区在省上规定的救助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取暖救助标准,城市“三无对象”每户发放800元,“一般对象”每户发放550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