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5类困难户可申请临时救助 最高额为2160元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合肥5类困难户可申请临时救助 最高额为2160元

2012年10月29日 09:45   来源:江淮晨报   王小英 通讯员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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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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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听障儿童、孤独症儿童矫治及康复费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较重,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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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类人群则是当地政府认定其他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体。

  此次临时救助的对象,必须是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至于为何认定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且低于1.8倍的家庭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合肥市民政局解释,认定标准是根据此前的政策制定的。2009年10月,合肥曾出台《合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意见》,该《意见》并未规定救助范围等,此次出台的意见则就此明确了,2009年出台的《意见》则废止。

  申请时效:

  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按照《意见》规定,申请临时救助,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临时特困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如遇突发事件还应提供突发事件(故)证明或现场目击证明材料。居(村)委会及时入户调查,并举行民主听证评议,在居(村)宣传栏公示,确无异议的,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街道)。

  街道(乡镇)需要对居(村)委会上报的拟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及时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区级民政部门。

  区级民政部门对街道(乡镇)上报的救助对象审核意见及时进行审批,并将审核审批结果公示。

  接到申请后,各级临时救助承办单位均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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