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95亿元,重点支持我省公益性文化场馆实行免费开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让普通群众享受到免费的公共文化大餐。
为让展馆距离普通群众不再遥远,我省目前已有青海省博物馆、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湟源县博物馆等16家博物馆、纪念馆列入国家免费开放范围。为保障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给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省财政对其门票收入和运行经费增量进行测算安排资金。自2008年以来,省财政共安排资金1.07亿元,用于保障博物馆、纪念馆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配置安保、消防设施、服务设施、专业设备,改善陈列布展和举办临时特色展览等。
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是继2008年博物馆、纪念馆全面免费开放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2011年,省财政联合有关部门对我省符合免费开放条件馆(站)进行了摸底调研,制定了《青海省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经费补助原则及标准,核定省级图书馆、文化馆在原补助政策基础上,每年各按150万元给予免费开放运转补助,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对州(地、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分别按50万元、20万元,5万元标准补助,支持全省归口文化部门管理的图书馆、文化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截至目前,省财政共安排资金8750万元,保障了全省48个公共图书馆、55个文化馆和39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实现了图书馆、文化馆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以来,参观人数与日俱增。目前,“青海省原子城纪念馆”日均接待量3000余人次;“青海省图书馆”日均接待读者从560人增加到1015人。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