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向旅游行业传达离岛免税新政,10月30日下午,海南举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调整培训工作会议。我省主要旅游市县旅游委(局)负责人、相关旅行社负责人、部分导游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三亚免税店渠道经理张云朋对新政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会者认为,免税额放宽到8000元,适用对象年龄调低到16岁,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等政策,对旅游市场是一大利好消息,可增加国内高阶层消费的吸引力,刺激海南旅游人气复苏。
省旅游委副主任吴坤雄在发言时指出,离岛免税新政的落地需要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传达,召开培训工作会议就是希望通过各市县旅游部门、旅行社和导游的传达,让游客更好的了解政策,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海南,有更多的游客能够进店购物消费,希望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惠及每一位游客。
省旅游委监督管理处处长许皓在总结时说,各旅游企业要对导游等一线人员进行培训,充分掌握政策调整内容,发挥政策效应。新政实施后,会要求旅行社将相关宣传材料直接发给游客。同时,在广告宣传、对外促销时要大力宣传离岛免税新政。在有购物的行程中,必须把免税店作为购物首选项目,旅游委届时将对各旅行社行程进行抽查。
据了解,截至9月底,海南已销售离岛免税品400万件,金额达26亿元人民币,今年前9个月,海南旅游收入253亿元,游客过夜人数2289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7.7%和7.7%。离岛免税对增强海南旅游吸引力、推动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起到显著效应。
即将于11月1日实施的离岛免税新政策,将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即单价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新调整的政策规定,对于单价在8000元限额以上的商品,每人每次限购1件,同时须按照规定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其中,8000元免税购物限额有剩余的或未使用的,可以调剂使用,一次性扣减应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税基。具体该如何理解和操作?在30日召开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调整培训工作会议上,有关专家进行了解释。专家提示:在8000元的额度范围内,尽量先购买单价价格高的免税商品,以更大限度享受政策优惠。
情形一:先购买的商品全部是单价在8000元内的免税商品,并且8000元限额已经使用完毕。顾客还可购买单价8000元以上的单品一件。
情形二:先购买的商品全部是单价在8000元内的免税商品,8000元限额并未使用完毕,可选择购买单价8000元以上的单品一件。
情形三:先购买的商品全部是单价在8000元内的免税商品,8000元限额并未使用完毕,只能购买免税余额范围内的商品,或者购买一件单价超过8000元的商品。
情形四:先买了一件超过8000元的商品,接下来又想购买单价在8000元内免税品。此时顾客已不能购买。如果坚持要买,必须先将超8000元的商品退货,释放购物额度后才可以。
情形五:购买8000元以上的贵价手表,使用免税剩余限额进行抵扣,即使抵扣后剩余金额小于10000元,征税部分仍按照该款手表备案税率征收。
行邮税计算:9000*20%=1800元
行邮税计算:9000-(8000-5000)=6000*20%=1200元(朱铭 袁兰)
(责任编辑:吴肖叶)